由11个部委负责人参加的越南代表团已同107个国家就其在这一领域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直接对话。
外交部副部长、越南代表团团长何金玉简要介绍了越南自2009年第一轮周期四年以来在维护和促进本国人权中的成就以及越南已经渡过的挑战和困难。
越方代表团团长的发言指出,越南已认真、积极落实越方所承认的96项倡议,其结果生动地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和落实有关人权的政策,在扶贫、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和医疗质量改善、人民基本自由权保障等工作中特别注重易受伤害群体,积极推进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缔约有关人权的公约,同各伙伴国开展年度对话,为东盟人权机制作出积极贡献。
在解答各国所关心的问题时,越南代表团进行了坦诚、开放的对话,同时还提供了越南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互联网、宗教、少数民族人、妇女和儿童权益等各方面的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以及越南执行国际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越南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2013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人权领域得以充分和全面的宪制化,为颁布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落实人权创造了前提。《新闻法》、《土地法》、《工会法》、《信访法》、《残疾人法》、《律师法》等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件的补充和颁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越南有关人权的法律框架。
各国对越南提供充分、多视角信息的国家报告给予肯定,并高度评价各政府机构及政治、社会、职业组织和民众的全面参与以及政府与有关各方认真、充分的磋商和对话进程。
许多国家对越南在建设法治国家、发展经济、扶贫减贫、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等工作中的主要成就表示欢迎和祝贺。
各国高度评价越南开放、积极的合作精神,并重申国际社会欢迎并希望越方继续为国际范围内的人权促进和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本着坦诚和建设性精神,各国继续提议越南在司法、法律改革及言论、新闻、宗教自由权促进中付出更大努力。许多国家提议越南加强分享在革新、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社会保障、创造就业岗位等领域中的经验。
本着坦诚和建设性精神,越南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周期框架内发表国家报告已圆满成功,为继续推进越南人权促进和保护事业打下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