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范秋姮女士指出,“我们对韩国政府对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深表遗憾。这一举动不正确反映对该问题的客观事实。越南主张搁下过去面向未来,但不意味着否认历史事实。在全面战略伙伴的精神上,越南建议韩国方面正确地认识和尊重历史事实,鼓励克服战争遗留后果的切实和有效行动,为巩固和加强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和良好合作关系做出贡献”。
此前,首尔中央地区法院已做出判决,要求该国政府向在由韩国海军陆战队二号旅于1968年在广南省奠盘市奠安乡封一-封二村对74人进行惨杀的事件中失去家人的阮氏青女士赔偿3000万韩币(约合2.4万美元)。这是首次韩国一个法院承认国家对1968年越南惨杀案受害者赔偿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