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继续提醒越南公民不应前往黎巴嫩、伊朗和以色列

关于越南公民的情况,越南各代表机构与地方当局和当地越南人团体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公民保护方案,其中包括公民疏散计划,以提交主管部门批准。

经越南外交部副部长、外交部公民保护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何金玉授权,作为公民保护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领事局于8月13日下午在外交部总部主持召开会议,与越南驻以色列、伊朗和埃兼驻黎巴嫩的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以及外交部有关机构讨论保护越南公民免受中东地区紧张局势升级影响的措施。

会上,越南各代表机构介绍了最新情况,并对近期地区形势发展进行了评估和预测。关于越南公民的情况,越南各代表机构与地方当局和当地越南人团体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公民保护方案,其中包括公民疏散计划,以提交主管部门批准。

越南外交部继续提醒越南公民当前不应前往黎巴嫩、伊朗和以色列;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保和安全措施的规定和指示;关注外交部(领事局或越南驻埃及、伊朗、以色列及周边国家大使馆)的通知。

公民保护热线电话:

- 越南驻以色列大使馆: 972508186116

- 越南驻伊朗大使馆: 982122411670

- 越南驻埃及兼驻黎巴嫩大使馆: 201026139869

- 越南外交部领事局公民保护热线: 84981848484。邮箱:baohocongdan@gmail.com./。(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