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宗教自由之国度:国家尊重和保护信仰、宗教自由权利

在领导国家的过程中,党和国家始终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政策,弘扬各宗教的良好文化道德价值观和充分利用资源,为国家发展服务。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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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是一个拥有多种信仰和宗教的国家。在领导国家的过程中,党和国家始终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政策,弘扬各宗教的良好文化道德价值观和充分利用资源,为国家发展服务。

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越南各宗教组织始终弘扬爱国主义传统和民族大团结,过上“利于道法益于人世”生活,与民族密切联系和同行,为建国卫国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长期以来,宗教组织和个人对礼拜设施建设、修缮、升级改造、修复等正当合法需求,受到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及时指导解决,在政府和宗教组织之间建立共识。一些省市开展了规划工作,确保宗教用地资金;考虑和解决土地分配,新建许多礼拜设施。

这清楚地表明了2013年宪法的实施情况:“每个人都有信仰和宗教自由、信或不信仰某个宗教的权利。各宗教在法律面前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信仰、宗教自由,不得利用信仰、宗教从事违法活动。”

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武怀北强调,国家为宗教组织修复、升级改造和建造新的宗教场所创造了有利条件。他说,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宗教的礼拜设施都修复得更加宽敞,许多设施得到新建;拨出数百公顷土地,供宗教组织兴建宗教场所,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需要。

典型的是,广治省政府再提供19公顷土地,用于扩建拉旺圣母朝圣中心的庭院。海防市政府提供1万平方米土地,为海防教区的神父和僧侣建造养老院。宁平省政府提供1.5万平方米土地兴建发焰教区牧民中心。承天顺化省分配20公顷土地给顺化的越南佛学院使用。岘港市移交6000平方米土地给越南基督教会使用。

仙天派高台教圣会常务副会长尚风清表示,高台教礼拜设施的建设和修缮越来越宽敞。以前设施老化,现在80%以上已经翻修建造。

2016年至2019年,全国新建宗教信仰场所1430座;修缮、升级改造信仰宗教设施576座。2022年前6个月,各级部门共批准了152处宗教礼拜设施的建设、修缮和改造。信仰宗教工程的改建、升级和新建,必须符合建设法规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到2020年底,全国共有信仰场所50703座,其中15205座信仰场所被省级人民委员会列入地方遗迹清单;另有 29801个宗教场所。

仅越南佛教协会就有寺院18544所。根据自然资源和环境部2019年土地清查报告,宗教居住社区和宗教场所正在使用的土地面积599741公顷,占分配给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总面积的1.81%(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198632公顷);其中林地549706公顷,各类农业生产用地3640公顷,宗教场所用地13211公顷,信仰场所用地7113公顷。

发证率大幅提高,有利于加强土地的国家管理;法律保障,部分满足宗教机构的需求和愿望;为宗教场所行使土地的使用权利创造有利条件。截至2021年初,在49个省市的15174所宗教场所中的20215所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占比75.06%;在20215处宗教场所中的5041处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占24.94%。(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