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驻维也纳记者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会期一个多月(从2月27日至4月4日),主要以线下形式举行,本届会议工作量和开会时间为历来最长。
由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为首的越南代表团以2023-2025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资格与会。陈流光副总理在会议上除了指出越南在国家发展和确保人权中取得的成就外,也提出关于纪念《世界人权宣言》75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30周年的倡议。为了展开该倡议,越南已努力建立拥有世界上各地区代表的核心小组,同时推进关于纪念《世界人权宣言》75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30周年倡议的磋商和谈判工作。
4月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通过这项决议,决议附议国102个,决议共同提案国14个(包括越南、澳大利、孟加拉国、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斐济、印度、巴拿马、罗马尼亚、南非和西班牙)。该结果表明各国高度评价越南在磋商中的努力和诚意,同时证明决议内容均衡,及时和满足各国对纪念活动的关注,同时高度评价宣言和行动纲领的重要性。
此外,越南代表团还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就住房权、粮食权、文化权、发展权、儿童权利、以合理价格对新冠疫苗公正、平等、及时获取权等具体权利的保障工作进行讨论。
越南代表团在发言时高度评价促进和保障人权中的一贯主张、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强调越南承诺实现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人民的利益;强调了需解决不平等现象,维护弱势人群等的必要性;呼吁解决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强调越南建设性地与各国、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理事会和理事会各机制加强合作,旨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确保国家主权和客观、公正、建设性与合作对话等原则的承诺。
越南和东盟各国代表团还就东盟各国关注的发展权利、技术合作、建设人权、普遍定期审议(UPR)的能力等共同关心问题发言。
关于越南和其他国家优先事项的气候变化和人权,在本届会议上,越南已同孟加拉国和菲律宾起草并提出关于气候变化和人权的联合发言,受到许多国家支持。
此外,越南代表团也已在对话和以合作精神积极与各国代表团接触、交换意见和磋商,成为一些倡议的起草国;在磋商进程中有效落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务,投票通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43项决议草案。
越南代表团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充分体现越南以2023-2025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资格的责任和努力;同时传递出越南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一贯观点、政策和成就,东盟在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共同观点和成就,从而为同各国确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项活动符合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的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做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