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指出,为了继续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和法律的实施效果和效率,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和政府机构负责人;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抓紧落实各项具体的工作和措施。
其中包括深入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总书记苏林、政府、国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指示、指导意见、行动计划和相关决议。与此同时,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领导和指导;各部委和地方在其管理范围内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浪费的政策和法规,统一指导落实2024年厉行节约、反浪费的目标任务。
第125号通知要求加强各领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组织实施,其中将重点放在以下部分领域上:国家预算管理;公共投资资本的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自然资源和矿产管理,特别是土地管理;企业国有资本和资产管理等。
加强检查和监察,严格查处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行为;对造成浪费的机关、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