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白俄罗斯发表将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值此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从5月11日至12日对白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白俄罗斯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同意签署关于建立越南—白俄罗斯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

自1992年建交以来,越南和白俄罗斯在相互信任、平等和相互尊重,造福两国人民的基础上建立、培育和发展了传统友好和多方面合作关系。

值此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从5月11日至12日对白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白俄罗斯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同意签署关于建立越南—白俄罗斯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将推动越白关系在双边和多边层面迈上新高度,巩固和提高现有合作机制的有效性,推动形成新的合作机制。

在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越南与白俄罗斯将继续深化一下领域的合作,以确保两国人民的国家利益,为地区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各级别代表团互访与接触,提升现有合作机制的有效性,并研究建立两国部委、行业和地方之间的新合作形式。

双方同意维持副外长级政治磋商机制,在2014年3月签署的《越南与白俄罗斯外交部合作协议》框架下,保持两国外交部领导及各司局级沟通协商;就加强双边合作、外交政策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事务交换意见;考虑建立多边谈判机制的可能性。

双方愿推动各级代表团互访,加强经验交流,深化国防安全领域合作,其中包括国防工业、军事和专家培训等合作。

双方希望加强安全部门和警察力量之间的接触,有效落实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共同预防和打击犯罪;就涉及两国国家利益与安全的相关问题进行联合评估和预报。

经济合作被确定为双边关系的重要支柱之一。双方一致同意加强越白政府间经贸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的作用和成效,鼓励在政府间委员会框架内成立专门小组,以核查和评估现有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提出系列措施,拓展经贸合作机遇,提高双边贸易额,使经济合作与战略伙伴关系相匹配。

双方愿为企业界和投资者参与市场考察、产品推介、投资贸易促进、生产经营合作等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双方愿推动在工业、医疗、制药、能源、科技、信息通信等共同关心的领域的务实、有效和全面合作,并拓展物流、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等潜在领域的合作。

双方强调基于国际规则,建立一个开放、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贸易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双方将继续积极有效配合落实2015年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EAEU)及其成员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并充分挖掘其优势,为两国投资者在对方境内开展和扩大商业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双方将相互支持促进经济合作,并提升各自在东盟和欧亚经济联盟的市场准入能力。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落实科技合作委员会框架下的各项协议,并将加强在科研与创新、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及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铁路、公路、航空及海运发展合作的经验交流,并基于2007年签署的《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推进航空运输合作。

双方愿有效落实2023年《政府间教育合作协议》框架下的教育合作;有效执行2011年《两国政府关于越南公民在白俄罗斯固定期限就业和白俄罗斯公民在越南固定期限就业协定》。

双方将在已签署法律文件框架下,加强司法与法律保护领域的协作。

双方愿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包括防治荒漠化和实施绿化工程。双方将探讨联合开展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环境保护和绿色增长等共同项目的可能性。

双方将配合推进多领域文化交流合作,包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及文化建设的信息、图片和资料以增进相互理解,促进文化机构间的往来;加强策划和实施文化历史交流推广项目,互办"文化日"活动等。

双方愿意在国际组织及区域和多边论坛上相互支持和协调立场。

双方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的普惠性和完整性,该公约是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基础,并重申,需要维护公约以及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完整性。

双方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巩固各国在海洋空间的和平、安全、合作与友好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确保所有海洋事务用于经济和其他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的和平目的方面的关键地位。

双方将配合确保海上贸易活动及航行自由与安全不受阻;支持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并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符合包括《联合国宪章》和UNCLOS 1982在内的国际法原则。双方支持全面有效落实2002年《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欢迎尽早达成实质性、有效且符合包括UNCLOS1982在内的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双方将积极支持并为旅白越南人社群创造便利条件,为两国传统友谊和战略伙伴关系作出贡献。(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