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九次会议:同意对新闻出版业实行10%的优惠税率提案

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5月12日上午,国会听取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关于《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说明、采纳与梳理报告,并在大会上就该草案中仍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讨论。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作关于《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说明、采纳与梳理报告。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作关于《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说明、采纳与梳理报告。

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5月12日上午,国会听取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关于《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说明、采纳与梳理报告,并在大会上就该草案中仍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讨论。

对于新闻出版领域,为体现党和国家对新闻机构活动的支持,在政府提出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对该《法案》进行梳理,按照统一方向对所有类型的新闻出版形式采用10%的优惠税率。

为了与《数字技术产业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保持统一与协调,在起草机构提出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12条第2款若干内容进行了调整,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与同步性。

关于《草案》所规定对中小企业采取的税率(15%、17%),潘文买先生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这些优惠税率基本上是依据现行法律,对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实施投资项目或属于鼓励投资领域的企业所采用的优惠政策。

这是较为合理的优惠税率,适用于近年来主要面向微型和小型企业的政策范围;同时,有助于避免优惠政策分散化、泛化,从而提高激励政策的实际效果。

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讨论时,国会代表基本上已同意对该法进行修订,并就草案中若干条款的具体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