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越南四个不同地区的每月最低工资将从一类地区的418万越南盾提高到442万越南盾(上升24万越南盾),二类地区从371万越南盾提高到392万越南盾(上升21万越南盾),三类地区从325万越南盾提高到343万越南盾(上升18万越南盾),四类地区从292万越南盾提高到307万越南盾。
根据该法令,若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在具有不同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运营,则根据每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工资。
位于不同地区的工业区、加工区的企业采用区域最低工资最高的地区规定来计算工资。
对于更改名称或驻地的企业暂时采用更改名称或驻地之前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直到政府发布新法规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