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就第23次会议以来对属于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管理一些案件的指导处理工作结果、指导委员会2023年专题检查计划、省级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运作一年后的初步总结会议召开计划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
自从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以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现象工作持续推进,出现了许多新转变,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显得更加积极、同步和成效。省级指导委员会逐步有序有效运作;个地方和基层分腐败反消极工作发生了显著变化,克服了“上热下冷”的局面。
上述成绩继续肯定了我党和国家在反腐败反消极斗争中的决心,并得到了广大民众和社会舆论的认同、支持和高度评价。
阮富仲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言强调,近期,有关部门协调更加有效、行动高度统一、成效显着,得到人民关注和高度认同。反腐败反消极工作开展得非常有条不紊,按照职责分工,谨慎行事,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管是谁,确保了指导委员会关于反腐败反消极的各项结论得到贯彻落实。
成立省级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很多地方做的很好,不靠上级,以身作则,表现出“上下统一、协商一致、横纵顺畅”;协调越来越有节奏、越来越紧密、越来越有效,真正成为一种运动,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至于今后工作任务,阮富仲总书记要求:要更加积极、更加坚决、更加猛烈、更加有效地开展反腐败反消极工作;不许以客观原因而躲避不干或排挤责任。各职能机构紧密配合,做好检查审计工作,主动防范腐败和消极现象,不留漏洞,不钻空子。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等工作,不许被利用、煽动,制造事端和出现内部分裂现象。
在本次会议上,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成立指导委员会的5个检查组,对在中央部分党委和党组织的党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反消极的主张路线政策制度化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同意召开省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运作1年后的初步总结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