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特赦令:一项特殊且有意义的人道决定

2021年8月31日,越南国家主席已签发关于特赦3035名服刑罪犯的决定。值此之际,越南政府副总理、2021年特赦咨询委员会主席范平明已就越南这一充满人文价值的决定发表一篇文章。《人民报》谨向读者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

政府副总理范平明。(图片来源:越通社)
政府副总理范平明。(图片来源:越通社)

为服刑罪犯实行特赦,提前释放是越南党和国家一大主张和政策,是越南民族的良好传统,既体现罪犯审理的严明,同时体现对改造、劳动和学习过程中表现良好,回归社会向善并继续磨炼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的犯人的宽宏和人道主义。

从2009年至2016年,根据2007年《特赦法》,越南已在国家重大事件和重大节日之际进行了七次特赦,提前释放改造良好的8.7万多名服刑人员。为使这一人道主义行动继续延续,今年的特赦不仅是按照 2018 年《特赦法》进行的第一次特赦,而且还是越共十三大、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议会代表选举取得圆满成功后的第一次特赦,其充分证明党和国家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一贯政策。

今年的特赦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等特殊情况下进行,对服刑人员档案的审查和甄别工作造成困难。但2021年的特赦工作已得到快速、科学、有序推进,充分体现出整个政治体系在实现这一重要任务中的高度决心。

2021年6月30日,国家主席已签发有关2021年特赦的第1161号决定(1161/2021/QĐ-CTN)。其后,各职能机关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特赦咨询委员会召开多场会议,依照法律的规定,仔细且公正地审查每一份特赦申请档案,确保这次提交国家主席审议和决定特赦申请档案都是当宽则宽并符合法律法规。不漏放、不错放的方针同等适用于外籍囚犯。

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是公平与平等地保护和促进所有人以及服刑人员的人权,为所有服刑人员生活得到保障,可以安心地修炼自己的道德创造最有利的条件,而特赦是对他们改过自新、认真地改造与向善的最高鼓励。

实践表明,越南法律规定始终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无论是外国公民还是越南公民,其是反驳带有恶意或故意歪曲越南保障人权情况的个人和组织的指控和虚假言论的有力证据。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考虑特赦外国公民,也有助于国际社会更加了解越南党和国家的主张和政策。

随着越南国家主席的特赦决定,数千人将享受宽大政策的喜悦,可以提前回家与家人团聚,重建生活,其是特赦政策最大的人文意义,并最能体现保障和促进人权在越南党和国家各项主张和政策中的优先地位。(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