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是,北部山区和山丘地区的多维贫困率为21.92%,701461 户;红河平原地区为2.45%,169566户;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为10.04%,571251户;西原地区为15.39%,236766户; 东南部地区为0.34%, 15787户; 九龙江三角洲地区为5.73%,277936户。
全国贫困率为4.03%,相当于105.73万户家庭。具体而言,北部山区和山丘地区的多维贫困率为14.23%,455271户;红河平原地区为1%,69239户;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为4.99%,284137户;西原地区为 8.39%,129160户;东南部地区为0.21%,9710户;九龙江三角洲地区为 2.26%,109767户。
全国相对贫困率为3.49%,相当于915274 户。具体的是,北部山区和山丘地区的多维贫困率为7.69%,246190户; 红河平原地区为1.45%,100237户;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为5.05%,287114户;西原地区为6.99%,107487户 ;东南部地区为0.13%,6077户;九龙江三角洲地区为 3.46%,168169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