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在河内市举行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法律制定和执行工作,满足国家在新纪元的发展要求的第66号决议和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的会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现任和曾任党、国家、国会、政府、越南祖国阵线领导,
在会议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同志们,
全国的党员、老干部和全国人民,
我们正目睹全球地缘政治、地缘经济、战略竞争等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各经济中心的强烈转移、科技的爆炸式发展,同时还面临着气候变化、能源安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等挑战。这些变动既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谁能把握机遇、克服挑战,谁就能成功;反之,则将落后,陷入“慢牛吃浊水”的境地。
经过近40年坚持不懈推进革新事业,我国已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家国际地位日益提升。我们有理由对此感到自豪,但也要坦率承认:眼前仍有诸多严峻挑战,我们不能主观自满,不能在“月桂冠”旁沉睡,不能迟疑懈怠,更要不断革新改革,激发社会和人民的一切资源与动力,全面、深入、坚决地实施,坚定实现既定的宏伟目标。我们正在推进的改革,不仅是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来自民族未来的命令。
改革和革新聚焦于四大突破方向:越共中央第57号决议:推动科技和创新发展;第59号决议:主动深入融入国际;今天我们刚听到总理同志贯彻的第68号决议: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国会主席同志也贯彻了第66号决议:全面革新法律制定与执行工作。
截至目前,这四项决议构成了推动国家腾飞的“四大支柱”。因此,我呼吁整个政治体系、全党、全民和全军团结一致,克服一切困难,将愿望变为行动,将潜力转化为现实力量,共同引领国家迈入新纪元——越南民族发展的繁荣昌盛强盛纪元。
同志们,
近年来,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全民族的团结一心和整个政治体系的坚韧努力下,我国在几乎所有领域都取得了全面成就。宏观经济稳定,通胀得到控制,主要平衡保持良好;我们成功应对全球冲击,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快速复苏,保持社会稳定;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得到保障,和平环境得到维持;越南的国际声誉和地位不断提升,深度参与区域与全球合作进程,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然而,我们也必须坦诚承认:国家正面临重大挑战。经济增长出现放缓迹象,劳动生产率与创新能力仍有限,增长质量尚不稳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依然存在。尽管营商环境已有所改善,但障碍仍多;基础设施不够同步,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国际环境也日益复杂,主要国家间战略竞争加剧,保护主义势头上升,地缘政治冲击频发,气候变化和新兴疫情潜藏诸多风险。内外挑战交织,形成巨大压力,迫使我们必须大力革新思维、做法和发展模式。我们需在体制、经济结构、增长模式和组织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来推进一场全面、深刻、同步的改革。
只有坚决、持续、高效地推进改革,才能帮助国家战胜挑战,把握机遇,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宏愿。
同志们,
展望未来,我们明确要实现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越南不能走老路,必须以最高的政治决心、最坚定的努力敢于有大思维、大行动,实施大改革。
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期发布的四项重要决议将构成基本制度支柱,为推动国家在新时代发展,实现到2045年发展为高收入国家的愿景等注入强劲动力。各位同志已听取贯彻的详细内容,我再一次盘点了这些决议的核心精神及其相互作用,若要取得最佳成效,必须同步推进这几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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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全景。 |
第一,将民营经济发展成为国家经济的“最重要动力之一”(根据第68号决议精神)
在建设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激发并发挥社会所有资源已成为实现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央政治局第68号决议的出台,是我们党在理论思维和实践指导方面的重大进展,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中最重要的动力之一”。然而,我们也要坚定确认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引领作用。越南经济的特点是“国家管理下、党的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
这些观点标志着我们对民营部门战略地位的深刻转变:从边缘角色走向发展支柱,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并驾齐驱,构建独立自主、成功融入世界经济的“三足鼎立”格局。发展民营经济不仅是经济要求,更是政治命令,旨在巩固国家经济自主基础,提高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在动荡世界中稳步前行。
基于此精神,决议提出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要求,包括完善制度:保护财产权、经营自由权,打造公平、透明、稳定的投资经营环境;激活资源:拓展民营企业在土地、信贷、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准入,根除制度与政策堵点;推动创新:大力发展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研发,深度参与全球创新网络与价值链;建设现代企业家队伍:不仅擅长经营,更具备政治素养、智慧、职业道德、民族精神和奉献国家、走向世界的渴望。
在经济战线,每个人都要努力创造社会财富;人人都有权追求发展幸福的生活并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人人都有条件表达创新与奉献的愿望。党和国家有责任保障每个公民能享有这些基本人权和社会权利。
决议强调,在新时代背景下,越南企业家被视为“经济战线上的战士”。他们不仅为自身致富作出贡献,更肩负着建设一个强大而繁荣国家的神圣使命。
可以说,第68号决议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带来了根本性转变:从“承认”到“保护、鼓励、促进”,从“辅助”到“引领发展”。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选择,体现了实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梦想的长远眼光。
第二,本着第57号决议精神,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方面实现真正突破
今天是5·18——越南科技日。在这一盛会之际,我谨向越南科技界,包括科学家、知识分子、技术专家和企业家致以诚挚问候,祝愿越南科技事业蓬勃发展。
在工业4.0革命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化、全球发展模式发生根本变革的背景下,第57号决议应运而生。决议明确指出:发展科学、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是国家实现现代化、治理方式创新以及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突破与核心动力。
贯彻该决议精神,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科学、技术和创新不仅是辅助工具,更应成为发展的基石,是新时代推动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驱动力。
决议要求加强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家、知识分子以及全民的主体作用。这是一场深刻影响社会各领域的变革,要求我们以更具创新性、果断性、系统性和统一性的精神付诸行动,坚决不能让旧思维、形式主义和被动工作方式妨碍发展。
为此,全党、全民和全军必须集中落实以下重点任务:(一)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界和政策制定与执行机关对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在国家发展中关键作用的认识;(二)实现发展思维上的根本性突破,消除一切落后观念障碍,激发敢想、敢做、敢创新、敢担当的精神;(三)巩固政治决心,在整个体系内形成高度统一的共识,确立科技创新为发展的主要动力;(四)完善体制机制,主动清除法律和行政障碍,为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营造良好环境,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竞争优势。
各级党委、党组织与各级政府必须坚定领导,将决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系内真正发生实质性变革。
在新时代,要实现稳步快速的发展,唯有依靠科学、技术和创新。我们必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行动和更大胆的创新,切实将科学技术和创新真正打造成为国家迈向新高度的关键基础和核心动力。
第三,改革法律制定与实施工作,以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的需要
当前,国家正步入一个新发展阶段,对现代化和国际一体化深入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成为民族奋发图强进程成败的关键。第66号决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明确指出:从根本上改革法律制定与实施机制,是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支柱与核心内容。
决议指出,法律不仅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工具,更是国家权力组织与运行的基础,是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根基,同时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杠杆。
在指导思想上,决议强调法律制定与实施必须成为全党与整个政治体系的核心、常态化任务,与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法律体系应统一、可行、透明、稳定,具备前瞻性与引导性,以发展实践为衡量标准,而非被动适应。
据此,提出三项重点任务:(一),在国家机构精简高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人权保障、营造健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完善制度;(二),改革法律制定流程,朝着主动、创新方向推进,确保法律统一、协调、具体、易懂、便于实施;(三),提高法律执行效率,强化纪律约束,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紧密结合。
法律体制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和基础。一个配套、可行、透明的法律体系将为生产和经营活动创造稳定的环境,推动创新,提高国际一体化能力,彻底消除因法律重叠、矛盾所造成的障碍。本着这一要求,改革精神已创立,其核心包括:从根本上转变立法思维: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创新,打造发展动能;立法要走在前面,具有高度的预见性,符合实际和快速发展的需求;法律执行必须严格、公正、且具有实质性,数字化转型必须与公开透明紧密结合,为人民和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加强权力下放,强化问责机制,消除特权机制,彻底杜绝局部利益和特权集团。
第66号决议正是一声号召,开展一场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旨在构建一个现代化、务实、以人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同时为二十一世纪中建设一个富强、民主、公正、文明的越南创造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第四,新形势下的国际一体化进程
越共中央政治局第59号决议是在国际局势快速变化、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颁布的。大国之间的战略竞争加剧,多极化、多中心化趋势日益明显,同时全球还面临气候变化、疫情、非传统安全等重大挑战。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化转型和绿色经济也正在深刻改变全球发展模式。
第59号决议是一项具有突破性的决策,标志着国家国际一体化进程中的历史性转折点,明确将一体化视为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该决议体现出深远的战略眼光:国际一体化不仅仅是开放与交流,更是一项系统性的事业,需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并展现出坚定的意志与定力。
决议贯穿的观点是:国际一体化是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党的绝对、直接和全面领导下,在国家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作为创新的主体。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国际一体化不仅仅是对外事务机构的任务,不仅仅是国家的对外交往活动,而是一个系统性过程,要求整个政治体系、每一名公民、每一家企业、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都要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参与其中。
内力,包括经济实力、文化、体制和人力资源,必须被置于决定性的位置;外力只是补充和支持发展的资源,目的是确保国际一体化进程全面、深入地实现,同时坚定维护独立自主,提升自立自强能力和应对全球各种变动的适应能力。
该决议提出了全面而深刻的战略方向,包括:经济方面:推动融合发展与建设独立、自主、现代化经济体相结合;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以科技和创新为基础提升竞争力。政治、国防、安全方面:在推进一体化的同时,巩固战略伙伴关系和全面伙伴关系,增强政治互信,坚定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及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科技、教育、医疗、环境方面:利用国际一体化的机遇提升国家整体水平,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源,深入融入全球价值链。
决议中的一项特别重要且具有基础性的内容是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国际一体化干部队伍。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培养政治素养坚定、专业知识广博、适应全球环境能力强以及具有跨部门协调技能的干部,以满足日益深入复杂的国际一体化要求。
新形势下的国际一体化要求我们更加主动、更加坚决、更加富有创造性,立足坚定的独立自主,同时在对外战略和策略上灵活机敏,充分利用机遇,克服挑战,实现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
第59号决议可被视为全党、全军、全民在新时代国际一体化事业中的行动指南。各级党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决议精神,细化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行动计划;同时充分发挥高度的责任感,更新思维,奋力突破,坚定决心将国际一体化转化为推动越南在国际舞台上不断攀升、迈向更高、更远的强大动力。
同志们,
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的四项重大决议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思维和行动上具有统一性的整体。尽管每项决议侧重于一个关键领域,但仍紧密联系、相互补充并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相互促进。
四项决议具有统一的目标:为越南到2045年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成为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奠定坚实基础。第66号决议要求完善透明、现代化的法律体系,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第57号决议明确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新的增长支柱。第59号决议通过主动、积极的国际一体化进程拓展发展空间。第68号决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成为经济的核心动力。
这种联系不仅具有引领性,而且在实践中也明显体现出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机制体制不够透明(第66号决议),民营经济就难以发展(第68号决议),科技缺乏创造环境(第57号决议)和国际一体化进程效果不高。民营企业如何评估和参与自贸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第59号决议)。相反,如果改革创新没有做出突破性成果,民营经济就会薄弱,国际一体化进程也会受到阻碍。如果一体化进程不积极,国内体制和动力源就难以全面实施改革。
四项决议的共同突破是新发展理念的转变:从“管理”到“服务”,从“保护”到“创造性竞争”,从“被动融入”到“主动融入”,从“分散改革”到“全面、同步和深入实现突破”。这是一种根本性的思维转变,继承了过去40年来创新的成果,顺应了数字时代的全球趋势。
在组织落实方面,各项决议均强调党的统一领导、整个政治体系的同步和创造性参与以及企业、人民和知识分子的实质性参与。执法、数字化转型、改革创新、发展民营部门和国际一体化等实施领域需要密切协调、定期检查监督和有效评估。
未来五年(2025-2030年)的四项核心任务
一、完善现代化和同步发展的法律体系,促进发展:未来5年,全面落实第66号决议,大力改革法律制定、实施和评估程序。目标是建立统一、透明、稳定的法律体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一体化进程要求。解决法律重叠、交叉现象,完善保护资产所有权、自由经营权和改革创新权的制度,为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的突破:2025-2030年期间,应大力实施国家改革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计划,并推广至企业和地方,力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国家创新生态系统,支持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商业化,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这是促进劳动生产率和国家竞争力取得突破的关键技术基础。
三、全面、主动、有效地加快国际一体化进程:积极主动开展谈判,有效实施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抓住全球供应链和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机遇。将融入国际的承诺转化为实际增长,扩大市场,吸引高质量投资。同时,参与构建和塑造经济、科技、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国际规则,从而确立国家地位,维护国家利益。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推动力量”:重点突破土地、信贷、技术、市场等领域的瓶颈制约,支持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发展,形成灵活、充满活力的商业生态系统。构建具有区域和国际竞争力、引领全球价值链的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战略。重点是保护资产所有权、自由经营权,提升经营环境公开透明度,为民营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2025年的紧迫任务
同志们,
2025年是开启新纪元的交接之年,距离成为发达国家的目标只有二十年。如果现在我们跟不上改革的步伐,不能创造突破,就会错失良机,在世界竞争中落后。因此,要快速、有序、扎实部署工作,以实际成效作为评价标准。本着这一精神,我建议整个政治体系紧急开展以下八项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完善并颁布实施四项决议的国家行动计划和方案,确保紧密衔接,明确目标、任务、路线图及具体分工。同时,建立定期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第二、要尽快全面核查法律体系,按照第66-NQ/TW号决议精神,开展修订、补充、替换或废止不合时宜的规定。优先修改涉及财产权、经营自由、改革创新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相关规定;研究颁布《民营经济发展法》。
第三、立即启动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重点计划:审批实施国家专题计划;新建创新中心;构建沙盒监管法律框架。
第四、着力推进新一代自贸协定谈判与落实:重点实施《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越南与英国自由贸易协定》(UKVFTA),特别是推动越美自贸协定取得实质进展;主动参与《数字经济伙伴协定》(DEPA)、《印太经济框架》(IPEF)等新协定;将国际承诺转化为实际增长动能。
第五、实现营商环境突破性改善:行政手续精简30%以上,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及数字化转型支持;制定大型民营集团培育方案。
第六、健全领导指导机构,配合落实各项决定;成立中央与省级专职指导委员会;确保统一领导、定期检查监督。
第七、优先培训和培养人力资源,以落实决议:深入开展现代法律、科学技术、国际经济一体化和企业治理方面的培训;培养具有创新思维、数字化能力和全球适应能力的年轻劳动力。
第八、加强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为每一项决议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政府与企业、民众及知识界的政策对话,汇聚社会智慧推进实施。
同志们,
比以往任何时候,中央委员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团结、坚定、果断,带领全党、全民、全军实现和超额完成越共十三大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为把国家带入发展、繁荣、幸福的时代做好准备。自2024年9月召开的越共十三届十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日夜兼程,着力解决多项核心问题,破除"发展瓶颈",为国家开拓新的发展空间。我们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继续推进政治体系精简高效改革"的第18号决议,构建两级地方政府,重组行政单位以实现"腾飞"。这些工作不仅得到党员干部的认真执行,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关注、赞同与支持,被视为新时期国家的一场真正革命。
为了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发展的渴望,全党、全民、全军必须继续同心协力、团结奋斗,高度弘扬爱国精神,激发民族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和奋发图强的强大意志,在新纪元中展现出越南民族的伟大奋斗精神,“众志成城,难事亦成”。
全党、全民、全军必须明确自身的角色和责任,主动进取、开拓创新、团结一致、积极投身爱国竞赛,坚定不移地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保障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人民的生活实实在在地越来越好。每一位干部、党员,每一位越南人民都应成为国家发展战线上的先锋战士。
各级领导干部,从中央到地方,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以身作则、走在前列;要敢想、敢干、敢于突破、敢于为国家利益担当,甚至敢于为共同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各项行动计划必须坚决推进、系统实施,以实际成效作为衡量能力和工作成果的标准。同时,要继续积极建言献策,制定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决议,坚持正如胡志明主席曾经教导的“所有利益为了人民,所有权力属于人民”的方针。
人民和企业应被确立为发展的中心和创新的主体。要大力弘扬国家创业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能,推动数字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助力越南在现代化与融入国际进程中实现快速强劲发展。
各位同志,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国家的光明未来。凭借整个民族的英雄传统、智慧、勇气与不断奋发向上的梦想,越南必将坚定不移地走好快速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我们在全国人民面前承诺,将以思想革新、坚决行动、坚持不懈和富有创造力的精神,强有力地实现既定目标。每一个党委、政府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应明确自身责任,把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而切实的成果。 让我们共同点燃“革新——渴望——行动”的火焰,为建设一个富强、繁荣、雄强的越南,为到2045年能与世界列强比肩而共同奋斗。
非常感谢你们!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