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国会听取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机制与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根据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的议程,5月15日上午,越南国会听取并表决通过关于调整本次会议议程的提案,同时审议并听取多项法律草案与决议草案的提案和审查报告,包括:《行政处罚法》修正案、《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法》修正案,以及关于修改第71/2022/QH15号决议所附《国会会议议事规则》的决议草案。随后,国会在大会堂审议了《原子能法(修正案)》草案。
越共中共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发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不仅是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进展,而还充分体现了突破性的思维,明确将民营企业确立为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核心力量。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刚签署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该决议提出,到2030年,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驱动力,是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先驱。
5月8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与政策咨询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就越共中央政治局2025年5月4日发布第68号决议中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征求意见。
第68号决议设定了到2030年,民营经济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动力之一的目标;力争吸引200万家民营企业参与到经济体中,每千人有20家企业;至少有20家大型企业加入全球价值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代表中央政治局于5月4日签发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其中指出到2030年越南民营经济将成为国家经济中最重要的动力之一,成为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先锋力量。
4月14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完善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的民营经济发展方案。
越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近期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旨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成立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以及苏林总书记的坚定指示,彰显了越南破除发展障碍、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坚定决心。
范明正总理强调,必须充分、深刻地认识到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明确民营经济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
4月2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私营经济发展提案》制定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召开了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部副部长阮德心对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做出评价时表示,实施革新近40年来,私营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上发展强劲,为建国卫国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民营经济正强势崛起,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并越来越显示出是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许多经济专家认为,民营经济应成为新时代的先锋力量。
在访问中国期间,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志勇3月19日至20日已分别会见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张虎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伟。
近年来,民营经济虽然在数量和质量上不断发展,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严重影响了其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面对上述情况,苏林总书记3月7日在私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指示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积极配合政府党委和相关部门起草关于私营经济的决议,提交越共中央政治局尽早颁布。尤其要转变对这一重要经济领域的思维、认识、“行为”、行动和具体政策。特别,要肯定民营经济是增长最重要的动力。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3月6日签发了关于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案”制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指导委员会)的第526号决定(526/QD-TTg)。
在国际经济形势既有利也充满不可预测性的背景下,越南经济依然保持了稳定而强劲的复苏势头,月度和季度的复苏速度均呈现逐步加快的趋势。
越南政府3月31日签发第45号决议(45/NQ-CP),发布了政府关于继续落实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6月3日颁发的关于发展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