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发展民营经济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快速且持续发展、增强经济的自主和自强能力做出贡献。
力争到2025年,企业数量达到150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6万到7万家,到2030年至少有200万家企业;形成和发展了多家实力雄厚、有潜力、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民营经济集团。
提高民营经济的经营质量和效率。民营经济增速高于经济总体增速。力争到2025年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达到55%左右,到2030年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0-65%的目标。
年均劳动生产率增长在5%左右,每年约有35-40%的民营企业有创新活动; 缩短越南与东盟领先四国的技术水平、人力资源质量、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差距;提高越南民营企业在地区和全球生产网络和价值链的参与度。
制定和颁发行动计划旨在贯彻和指导各级行业继续认真、有效落实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的决议,以及成功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
该行动计划提出5项主要任务。具体的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和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继续扩大民营经济的市场参与,促进公平竞争;继续发展基础设施,加强民营经济的资源获取;继续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创新、技术现代化和人力资源开发,提高生产力;继续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将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和思想达成共识。
为了落实上述任务,政府要求计划与投资部牵头,与有关部委行业配合,研究提出经营户法律框架,旨在鼓励并为经营户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运营效率,以及推出促进经营户转为企业的机制和政策创造便利条件。
工贸部牵头,与有关部委行业和地方配合,制定系列措施和政策,有效开拓国内市场;制定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解决产品追溯问题的政策。
加强预防和打击商业欺诈、操纵市场;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