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石油、天然气、水产与旅游等丰富的海洋资源以外,越南海域在国防方面也具有休戚相关的意义。各岛屿和群岛犹如战略前哨,与大陆共同构建起一体化防御体系,从海上方向捍卫国家主权。
开发海洋经济的关键动力
在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私营经济日益确立其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动力之一。尤其是在作为国家经济战略支柱之一的海洋经济领域,私营经济正在日益展现出强劲活力,逐步成为高效开发国家海洋资源与优势的先锋力量。
从过去作为“补充”的经济成分,私营经济现已成长为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并驾齐驱的重要支柱。目前,越南私营经济拥有逾94万个企业和超过500万个个体工商户,贡献约50%的GDP、超过30%的国家财政收入,吸纳约82%的劳动力,为经济增长、创新驱动、劳动生产率提升、国家竞争力增强以及扶贫济困与社会稳定作出巨大贡献。
在海洋经济领域,私营经济通过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数字展现其突出作用:渔业捕捞产量占65%,水产养殖产量占80%;拥有70%的沿海旅游接待与服务设施;参与45%的港口物流活动,并在如海上风电等海洋可再生能源领域走在前列,为越南海洋经济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越南共产党第10届中央委员会2007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至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第09-NQ/TW号决议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各类经济成分,鼓励私营经济、集体经济和外资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这为私营经济大胆投资海洋领域奠定了思想和法律基础。
继续肯定革新思维和战略视野,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使其真正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动力”。同时强调,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海洋富国”,其中,海洋经济与私营企业被视为不可或缺的因素。
最近,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第68-NQ/TW号决议,明确以发展私营经济为实现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家发展目标、适应新纪元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思想革新、认知统一与行动一致需要一揽子的、全面的、突破性的整体解决方案,以进一步激发私营经济的潜力,增强信心、形成新动力,推动经济增长、提升国家竞争力。私营经济应被确认为国家经济的最重要动力之一,是带动增长、创造就业、提高生产力的先锋力量。
而目前私营经济仍面临诸多发展障碍,尤其是海洋领域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挑战。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是,多达85%的海洋私营企业为小微企业,财务能力与长期投资能力有限。高科技应用企业仅占约15%,显示出技术更新速度较慢。长期资金获取仍是制约海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投资的瓶颈。此外,高技能技术人力短缺,以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法律体系的重叠问题,也正在影响该领域的运行效率与竞争力。
实践表明,许多成功的私营经济模式已在海洋经济开发中取得显著成效。从养殖到出口的全产业链企业,或在现代化港口、造船投资方面表现突出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共同的特点是拥有长期发展战略、系统化投资、技术应用和积极对接国际。正是这些因素,不仅提升了其竞争力,也为越南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发展方向与机制协调
在国家发展进程中,党和国家已逐步构建法律制度、政策体系与管理机制,推动海洋经济朝正确方向发展。相关法律文件日益完善,包括:《越南海洋法》(2012年)、《渔业法》(2017年、2023年修正案)、《海洋与岛屿自然资源环境法》(2015年),以及2018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2030年和至2045年愿景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第36-NQ/TW号决议。这些文件构成现代化、全面的海洋管理、开发与保护法律基础。
海洋管理机制实行多层次、多部门协同模式。中央与沿海地方配合履行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职能,逐步提升海洋政策的执行效率。国家出台多项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优惠、高科技进口免税、贷款利率补贴、设立海洋科技基金等,吸引投资聚焦于渔业、可再生能源、海洋旅游等重点领域。
党的方针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使之与我国海洋地位与潜力相称,发展海洋经济与国防安全、海洋主权保护相结合。加快城市化步伐,形成强大的海洋经济中心,打造海洋前沿阵地;推动多元化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出口、旅游、渔业、石油服务、海运等高附加值服务业;根据各岛屿的地理与资源优势,发展岛屿经济。”
党的有关方针不仅体现了党在新形势下对国家建设与国防任务的领导能力发展,也体现了越南人民在当前复杂国际局势下的共同意志与愿望。
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
越南海洋经济正在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同时也遭遇一系列系统性挑战,需要更具战略性、整体性与可持续性的管理、投资与运营方式。
过度开发导致近岸渔业资源在十年内减少30-40%;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其中70%的塑料垃圾来源于陆地;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正严重威胁约30%的沿海土地,尤其是低洼三角洲地区;海洋管理制度仍较分散,协调不力;各部门权责重叠,影响政策执行效率;海洋数据库未实现统一共享,制约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有效性。
面对上述问题,越南需要采取战略性措施。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制度:重点审查修订《海洋与岛屿自然资源环境法》,尽快颁布《海洋经济法》,成立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将在法律与协调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制定并实施“强海洋、富海洋”的国家发展政策指标体系。
与此同时,应大力推进行政改革,削减至少30%的海洋领域投资手续;扩大大规模优惠信贷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另一方面,应将科技确立为推动海洋经济的核心支柱。优先应用4.0技术于渔船监控、污染预警、引进如挪威、以色列等国先进海洋养殖技术;在海防、岘港、头顿等港口城市设立海洋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为长期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
在环境方面,应加快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划定至少30%的海域用于生态系统保护。通过建设无排放生态工业园区,实施独立预算的海洋塑料垃圾回收项目,落实循环经济模式,控制海洋污染。
此外,多边合作机制亦发挥关键作用。越南应扩大海港基础设施与生态旅游等领域的公私合作模式;推动南中北沿海区域联动,打造特色海洋经济价值链;积极参与如东盟“蓝色经济”倡议等地区合作平台。
越南完全有能力将挑战转化为动力,逐步将海洋经济发展为可持续增长的支柱,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与神圣海洋主权。
私营经济在开发海洋经济潜力中扮演关键角色,但其有效与可持续发展仍取决于越南政治制度的战略引导。当政策配套、企业创新积极、海洋生态有效保护之时,海洋经济完全有可能成为国家重点产业,巩固越南在国际经济与地缘政治格局中的地位。
为了实现这一神圣而崇高的使命,越南必须最大限度调动全国力量、政治体系合力,在党的领导与国家统一管理下,坚定捍卫国家独立、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及领土完整,建设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越南,真正实现“海洋至强、海洋致富”的国家发展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