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在《第68号决议》中指导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中,私营经济是国家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是推动增长、创造就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家竞争力,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以及根据绿色、循环、可持续方向重组经济结构的先锋力量。
改革宣言
越南工业园区金融联合会副主席阮鸿钟认为,第68号决议是一份新版本的“改革宣言”。私营经济领域首次被确立为“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将该领域置于核心位置,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并驾齐驱,不仅是认可,更是推动全面发展的政治承诺。
该决议坦率地指出了曾经和正在束缚私营领域发展的障碍,包括偏见、“审批-拨款”机制、高合规成本,以及在土地、资本、人力、技术获取方面的不平等。
该决议也肯定了国家当前的“建设与服务”角色,其取代之前繁琐的行政管理模式。其中,要求在2025年内减少至少30%的法律合规时间和成本;完善事后监管机制,取代以往的事前监管模式,旨在激发创新活力、减少行政干预;实行“法无禁止的事即都可以做”的经营原则,取代“无法监管就禁止”的思维。“这是重要的体制改革步骤,有助于建立一个开放、透明、真正平等的营商环境。”
据前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士勇博士表示,从过去忽视、甚至长期带有偏见的位置,私营经济如今已被置于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同等的重要地位,共同在建设独立自主和深度融入国际的经济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决议不仅予以承认,更予以尊重和培育创业精神,强调企业家在经济战线上的“战士”角色。
这种突破性思维不仅体现出党在认识上的成熟,也是向企业界、个体工商户和全民发出的强烈政治承诺:国家将发挥“构建者”作用,企业处于中心地位,发展私营经济是长期战略,而非权宜之计。这是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件,甚至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党对私营经济最重要的一份文件。
设有特殊的支持机制
第68号决议提出到2030年,力争全国拥有200万家企业,平均每千人就有20家企业。私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12%,高于整体经济增速。面向2045年的愿景,越南私营经济将实现快速、强劲和可持续发展,主动参与全球生产与供应链;在地区乃至国际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力争到2045年全国拥有至少300万家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超过60%。
为了实现这一充满雄心的目标,决议不仅涵盖在行政改革层面,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支持企业获取土地、资本和高素质人力资源,鼓励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融入全球价值链。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一最庞大的群体,决议也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机制,包括免税、提供免费数字平台和法律咨询服务等。
与此同时,该决议还提出了关于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机制的相关规定,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科研、创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的投入,推动私营经济高效可持续经营,助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越南工商总会(VCCI)副秘书长窦英俊表示,决议还提出为私营企业创造更安全、更可靠,使其安心投资发展的法律框架,对尚未达到必要程度的民事和经济案件,不应予以刑事化处理。关于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进行修改,以确保在处理民事经济违规行为时,则优先采取民事、经济和行政措施,允许企业和企业家主动克服错误和损失。
在法律适用实践中,对于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应坚决不采取刑事手段。如果必须进行刑事处理,也应优先采用经济补偿措施,并将其作为考虑下一步处理措施的重要依据。不追溯适用企业不利的法律规定。“这一信息不仅激励创业精神,鼓励企业大胆创新,同时也是一项切实的支持措施,以营造有利的投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家和企业度过困难阶段,安心实现长期发展和壮大” ,越南工商总会(VCCI)副秘书长窦英俊如是表示。
目前,政府正在加紧向国会提交旨在迅速解决第68号决议中所指出问题的另一项决议。此外,第68号决议中的一些内容也被纳入本次国会会议审议、修改的法律草案中,诸如:《科技、创新法》;《企业法》部分条款修正案;《特别消费税法》(修正案);《信用机构法》部分条款修正案等。在政府的努力下,从中央政治局的新决议到法律规定及落到实处的距离将被缩短。
在未来时间内,为了使本决议精神能够完整、充分地传递到企业界,除了要更广泛地宣传政策之外,还需加强来自企业界、专家和独立机构的监督与跟进。
“如果能够严格按照预定的精神和要求落实,第68号决议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越南私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自主性奠定基础”,窦英俊先生表达了他的期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