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完善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的民营经济发展方案。
与会代表就报告、呈文及民营经济发展方案草案内容展开讨论,重点聚焦民营经济的界定范围与主体;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法律政策等核心任务与突破性举措;国家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代表们特别强调,要推动民营经济深度融入生产链、供应链、分销链体系,在科技应用、人力资源、土地、金融、行政审批等领域为其制定优惠政策。
范明正总理在作总结发言时指出,方案内容必须更具突破性,设定更高标准以形成压力传导机制,激发创新动力与执行决心。范明正总理要求,方案命名应简明扼要、承前启后,体现突破性;任务措施要减少描述性内容,突出可行性;确保发展理念、指导方针、目标任务与解决方案的有机统一。特别要明确民营经济的定位作用,厘清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将其置于国家突破性创新发展的总体格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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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
为营造“体制顺畅、基建联通、智能治理"的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其平等获取国家资源,政府总理要求指导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决议精神,特别是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近期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实践导向,结合理论创新与国际经验来完善方案。
范明正总理强调,方案须突出行动性与战斗力,行文简练但具备决议高度,内容要易懂、易行、易监督、易评估;实施过程做到"责任主体明确、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明确、成果标准明确、权限范围明确";各项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并纳入国家既定的"四大战略支柱",即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突破性发展;精简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发展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推进国际一体化。
针对当前草案尚未充分体现突破性、未能精准识别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问题,政府总理要求方案必须提出与经济结构调整、企业重组、市场重构、产品升级、供应链优化相衔接的发展举措。他责成指导委员会成员继续贡献智慧,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方案修订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