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6日签发了关于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案”制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 称为:指导委员会)的第526号决定(526/QD-TTg)。
根据该决定,政府总理范明正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指导委员会副主席为政府副总理阮志勇(常务副主席)和财政部长阮文胜。
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国防部、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工贸部、农业与环境部、科技部、司法部和政府办公厅、越南国家银行等部门和机关领导代表。
指导委员会成员还包括胡志明市、河内、海防、岘港、芹苴和顺化等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此外,邀请中央政策战略部、第十五届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领导代表参加。
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案并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实施兼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开讨论、统一指导原则。 财政部作为常设机构,帮助指导委员会开展方案制定工作。
财政部长、指导委员会副主席成立方案编辑组和专家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