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越南残疾人日:提高残疾儿童协助政策的实施效率

越南目前有超过2000万名儿童,其中残疾儿童近70万名。一直以来,通过多项相关政策、行动计划和国际承诺,越南党和国家对残疾儿童给予特别的关照与关爱。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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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是亚洲第一个、世界上第二个批准1989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也是世界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118个成员国。从那时起,越南一般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变化;越南的法律也接近国际关于残疾儿童权利法律的共同标准。

过去一段时间,越南党和国家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政策、计划与方案,旨在构建法律框架,为确保和促进残疾儿童人权乃至儿童人权奠定稳固基础。

越南2013年宪法设有关于人权和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儿童权利各项具体规定的一章。越南2016年《儿童法》提供了一个基本法律框架,其中的条款与规定更加符合于《儿童权利公约》,充分体现了儿童的权利。越南在补充、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婚姻和家庭法、人民法院组织等其他法规和法律的过程中一直着重更新相关内容,使其更加接近、符合关于儿童权利的国际相关惯例和标准。

特别是2010年越南出台《残疾人法》,其标志着越南残疾儿童社会地位的重要转折点,同时体现越南党和国家在支持和帮助残疾儿童融入社会的努力和决心。与此同时,越南党和国家还制定了多项关于社会津贴、医疗救助、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文化、体育等政策和机制,旨在帮助残疾儿童能够使用社会上的各项健康保护和各级教育的服务等。

落实残疾儿童政策和方案,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各有关机构出台了数百份正式文件、决定和计划,指导各地、机构、组织实施政策,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对残疾儿童现状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情况、统计数据,并进行评估,为修订与完善针对残疾儿童政策创打下基础。

越南党和国家的相关政治承诺和坚决果断的领导,加上从中央到基层到各部委行业的密切协调与配合,帮助改善了数百万名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的生活。残疾儿童越来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残疾儿童也是越南各项社会福利政策的优先对象。

2018年10月29日,越南政府总理发布第1438号决定(1438/QD-TTg),批准“在2018年至2025年期间支持残疾儿童接近社会上的保护、照顾和教育等服务”计划。 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残疾儿童能获取社会保护、照顾和教育等服务,使其融入社区,并有机会享有残疾儿童的全面权利。

实施上述解决方案的同时,残疾儿童支持和保护工作需要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与支持,让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和优抚对象有更好的生活,使其更加自信融入社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