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峰峥总监察长:对涉及贪污案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严惩

本月20日下午,由越共中央委员、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委员黄峰峥率领的中央反腐败指委会六号工作组同得乐省委常委会举行工作会议。

 
黄峰峥总监察长发表讲话。 (Photo: 得乐报网)
黄峰峥总监察长发表讲话。 (Photo: 得乐报网)

据得乐省委的报告显示,自2011年至2013年9月,省监察部门已对854个单位进行371次行政监察,从而发现涉及经济违法违规单位372个,涉及金额546亿越盾。省公安厅已发现涉及贪污案件45起,接受由监察部门移交的7起案件并进行侦查。省人民检察院已发现并受理涉及26名犯罪嫌疑人的22起案件,接受和处理涉及49名犯罪嫌疑人的20起案件。省各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涉及贪污、职务犯罪的案件14起、犯罪嫌疑人53名。

黄峰峥同志在会上高度评价得乐省在反腐败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果。中央反腐败指委会工作组提议得乐省继续发挥最高领导人的作用,对涉及贪污案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严惩。

司法部门也应优先接受、发现、受理和处理涉及贪污、利用职务权限的案件。

工作组也要求得乐省委关心指导、严格检讨引起舆论不满的涉及贪污、职务犯罪的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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