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河内市陈圣宗街国家殡仪馆举行的武元甲大将吊唁仪式
(一)接受吊唁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7时30分至21时整
(二)上午(自7时30分至12时)
——越共中央委员会、国会常委会、国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中央军委、武元甲大将家眷等代表团,党和国家现任和历任高级领导人吊唁;
——外国高层领导代表团吊唁;
——河内市委、市人民议会、市人委会、市祖国阵线,国防部,公安部等代表团吊唁;
——国际和外交代表团等吊唁;
——越南老战士代表团吊唁。
(三)下午
——自12时至14时:各省、市代表团吊唁;
——自14时至15时:中央各部门、行业、团体代表团吊唁;
——自15时至21时:余下代表团及个人吊唁。
二、在广平省和胡志明市举行的武元甲大将吊唁仪式
(一)在广平省
——在广平省人委会总部的吊唁仪式与在河内的吊唁仪式在同一时间进行;
——敬请各机关、单位、个人以及常驻中部地区的外交和国际机构代表团前来吊唁并出席追悼会。
(二)在胡志明市
——在统一大会堂的吊唁仪式与在河内的吊唁仪式在同一时间进行;
——敬请各机关、单位、个人以及常驻南部地区的外交和国际机构代表团前来吊唁并出席追悼会。
三、关于信息接受和处理
——国葬仪式组委会成立常设部门协助接受丧礼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国葬仪式组委会有关丧礼的官方信息。
——常设部门的工作地点:河内市巴亭郡潘廷逢街51B号,电话:069552574。
——负责人员及其联络方式如下: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政治主任阮金山少将,电话:0973639955及0913309336;
中央组织部干部政策司司长阮春崇,电话:0912417048;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政治副主任高明成大校,电话:0979373168;
国防部第66号站站长吴鸿光大校,电话:0983446577。
武元甲大将国葬仪式组委会特此公告并希望得到各机关、单位和人民的配合和支持。
武元甲大将国葬仪式组委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