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上诉的11名被告包括原越南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陈松,原广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阮文文,原广南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副厅长黎玉祥以及涉案相关企业和公司人员。
2024年12月底,河内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一审宣判。根据起诉书,陈松三次收受贿赂共计超过44亿越盾,并滥用职权为太原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实施7次包机,非法获利超过32亿越盾。黎玉祥四次收受贿赂共4亿越盾,阮文文五次收受贿赂共4.5亿越盾,贿款均来自本案第一阶段的被告阮氏清姮。
一审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新冠疫情爆发期间、性质特别严重、情节复杂、社会高度关注的腐败案件。被告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扭曲了党和国家对在海外越南公民的人道保护政策。
当时,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背景下,越南政府组织专机接越南公民回国,并由多个部门与地方联合审批航班及隔离方案。部分地方政府干部借此政策之便,与企业勾结,收受贿赂,为其谋取批复机会。
部分被告还与卫生部干部串通,通过中介协商收受巨额贿赂,以获得批准旅客搭乘单独航班回国。甚至有被告向公民“开价”,谋取私利,并教唆相关人员虚假陈述、掩盖罪行,妨碍调查工作。(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