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聚焦人事工作

6月25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继续按照既定议程进行,重点审议立法与人事相关内容。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场景。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场景。

在上午会议中,国会投票通过多部重要法律文件,包括:《监察法(修正案)》;关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司法法》、《破产法》和《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刑法(修正案)》;《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修正案)》;关于修改《国会会议议事规则》的国会决议;《国家预算法(修正案)》;以及对《招标法》、《公私合营投资法》、《海关法》、《进出口税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国家资产管理使用法》和《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

随后,国会听取国会代表团关于权限范围内人事组织工作的意见采纳说明报告。国会成立计票委员会,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有关人事事项作出决定。

国会接着审议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提案,并就该提案展开讨论。计票结果公布后,国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安排和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上午会议最后阶段,国会听取关于提名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以及其他人事建议的呈文,并就相关内容在各代表团展开讨论。

当天下午,国会召开闭门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人选及其他人事提案的讨论结果和意见采纳情况的报告。随后,国会无记名投票通过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和其他人事选举名单。

按照议程,国会还听取并审议《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

会议最后阶段,国会继续闭门举行会议。计票委员会报告投票结果后,国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人事工作的决议。

此外,国会还听取关于提请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名单的提案,并在代表团层面展开讨论。(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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