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政府办公厅颁发了第4941/VPCP-ĐMDN号公文,传达了政府总理的指示,要求财政部牵头,同有关部门协调完善方案,研究和提出发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国有企业的新决议的建议,旨在推动和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使其成为重要的物质力量,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新时代国家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疏通瓶颈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和提升效益的12-NQ/TW号决议落实八年之后,该部门取得了蓬勃发展,日益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和国际经济融入的要求。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473家由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企业,较2016年底减少110家。国有企业总资产超过4 千万亿越盾,国家在企业中的总投资超过1750 万亿越盾,提供近100万个就业岗位。
尽管国有企业数量有所减少,但其依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立了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除了已取得的成绩之外,国有企业在资源占有与运营效率之间仍未形成对等,竞争力及科技创新能力尚显不足,尚未能充分发挥国家经济主力军的作用,尤其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的问题更加突出。
此外,不少国有企业尚未充分落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部分企业未能实现资本使用效益的最优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本退出进程缓慢,未达到既定计划要求等。
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已通过《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管理与投资法》(取代第69/2014/QH13号法案),以消除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与障碍。其中,强调加强国有企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自主权和责任意识,提升国有企业的财务实力,推动其更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近年来,与企业活动相关的多部法律也相继进行了修订,例如《投资法》、《招标法》以及各类税收法律等。越南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国家将仅对企业中的国有资本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增强企业自主权的机制和政策。在这一背景下,企业亟需改变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实现最佳经营成果。
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革新40年之后,越南的国力、潜力和国际地位已跃升至新高度。然而,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瓶颈亟待突破,如科技与经济领域存在落后风险、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生产动力不足以及经济自主性较弱等问题。
越南正将推进经济结构重组与增长模式革新相结合,从以自然资源开采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外延型增长模式,逐步转向以现代科技、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为主的内涵型增长模式。同时,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也已成为国家战略发展方向。
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成为一项重点任务。国有企业面临着在调整、选择及实施可持续经营模式方面的新机遇和挑战,同时也是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重要物质力量。
另一方面,随着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越南正积极主动地深化国际经济。这为市场开拓、产品多样化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尤其是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对近期各项贸易协定和承诺内容的研究显示,各方合作伙伴不再对国有企业的规模或范围提出具体要求,而强调对国有企业实施市场机制的要求,保障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和制度。
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张,力争2026-2030年期间平均增长率达两位数,这就要求必须深化体制改革,疏通社会各类资源,利用国有资本鼓励和吸引以及引导私营部门的投资资金。要切实推动并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使其成为实现国家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物质基础,助力实现新时代国家发展的目标,亟需制定一项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决议。
本决议将继承第12-NQ/TW号在当前背景下仍然适用的任务、措施和方向,同时对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和补充,以促进国有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本决议还将补充并细化越中中央政治局关于革新立法和施法工作以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需求的第66-NQ/TW号决议和关于实现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