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登光,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林氏芳青,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范嘉足,以及南定、河南、宁平、太原、北件等省领导一同出席。










(完)
6月30日下午,越共中央办公厅在河内公布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黎怀忠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登光,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林氏芳青,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范嘉足,以及南定、河南、宁平、太原、北件等省领导一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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