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规定,对在国家教育体系内接受教育的幼儿、普通教育阶段学生及普教课程学习者,若在公立教育机构就读,将获免除学费;若在私立教育机构就读,则可获得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水平由省级人民议会依照政府规定的学费框架决定,但不得超过相关机构的实际收费标准。
实施上述政策所需经费由国家预算保障,中央预算将对财政尚未平衡的地方给予支持。
本决议自国会通过之日(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并自2025-2026学年起实施。
当日,国会还通过第218/2025/QH15号决议,推进3至5岁儿童学前教育普及,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省市实现普及目标。
国家将保障必要资源,并动员社会参与。政策重点支持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边境、海岛、人口稠密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群、出口加工区等重点区域。
该决议自2025年6月26日国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