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令:公布国会通过的九部新法律

7月11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在主席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九部法律的国家主席令。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清河主持新闻发布会。(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清河主持新闻发布会。(图片来源:越通社)

九部法律包括《教师法》、《就业法》、《特别消费税法》、《〈广告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化学品法》、《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企业所得税法》、《〈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国家预算法》。

《教师法》共9章42条,围绕教师身份认定、标准与职称、聘用与工作制度、培训与褒奖、国家管理等五大政策,确立教师法地位,改善保障政策,增强教育部门在教师队伍管理和发展中的主动权。《教师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法》共8章55条,规定就业支持、劳动力登记、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职业技能发展、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等内容,适用于年满15岁、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需求的越南公民。新法在继承2013年《就业法》基础上,补充体现四项关键决策的相关内容。该部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消费税法》共4章11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扩展了征税对象,如含糖量超5克/100毫升的软饮料、功率在24000至90000 BTU的空调;同时修改部分商品的免税与征税规定,包括烟酒、汽车、飞机、用于商业运输与国防安全的专用交通工具等。

《企业所得税法》共4章20条,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并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该法调整纳税人范围、应纳税所得、免税收入、税率及计算方法,与投资、科技、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法规保持一致,解决实践中的难题,推动税收制度改革。

《〈广告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共3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完善广告管理机制,特别是网络和跨境广告;补充对广告传播者的权利义务、广告内容和语言(特别是越南语使用)的规定。

《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共8章59条,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国家资本投资与管理范围,扩大适用对象至国家控股金融机构、政党组织和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为这些组织的投资与资本管理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化学品法》共7章48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新设内容包括:将化工发展为基础产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效率;加强简政放权、信息化应用,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实施等。

《〈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共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聚焦四方面政策:提升国家管理效能,发展能源咨询服务,实施财税支持政策,推进能源设备市场转型及其管理。

《国家预算法》共7章79条,自2026年财年起施行。新法完善收入分配与支出职责划分机制,增强地方自主权和责任分担,简化预算流程,提升透明度与责任制。三项内容将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包括:省级预算与乡级预算在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支出任务分级;国家预算在上述领域的汇总、预算编制及支出组织工作;临时预算拨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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