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根据该部的声明,自即日起,所有与美国制造的高性能AI芯片相关的活动,均需申请《战略贸易许可证》(Strategic Trade Permit)。该规定依据马来西亚2010年《战略贸易法》第12条执行,要求个人或组织在运输不属于《战略物品清单》(SIL)的商品前,若认为其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必须提前至少30天向主管部门报备。
马来西亚投资、贸易与工业部指出,此举旨在弥补法律漏洞,同时马来西亚也正在评估是否将美国产高性能AI芯片纳入《战略物品清单》(SIL)。在重申致力于推动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的同时,该部强调,所有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组织必须遵守全球出口法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