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2021—2026年任期(至2025年2月)的卫生部党组在领导和指导方面存在严重失职,导致卫生部及部分党组织、党员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局一些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严重蜕化,违反党纪国法,长期发生严重腐败和消极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会议认定,阮德权同志在担任清化省委常委、人委会副主席期间,违法违规签署土地划拨和出让决定;黎德江在担任清化省委委员、人委会副主席期间,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黎鸿山同志在担任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违法干预郡、县人民委员会的教育设备采购投资决策;吴公爵在担任坚江省委委员、幽明上县县委副书记、主席期间,违规签署与县行政中心建设投资项目相关文件。
会议强调,阮德权、黎德江、黎鸿山、吴公爵等同志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蜕化,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违反党员行为规范和模范带头作用,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并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不满,严重损害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形象。
根据有关规定,政治局决定对卫生部党组(2021—2026年任期)给予警告处分;书记处决定对阮德权、黎德江、黎鸿山、吴公爵等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会议要求,有关职能机关要及时、同步落实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有效衔接。(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