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胡志明市市委召开会议,公布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出席会议的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陈流光。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不再参加市委、市委常委会,并不再担任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改任越共十四大文件起草小组常务副组长,并继续负责指导、督促胡志明市市委直至越共十四大召开。阮文年同志的具体任务由越共十四大文件起草小组组长分工。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陈流光不再担任越共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及相关职务。调任、分工、指派其参加胡志明市市委委员会、常委会,并担任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任期为2020—2025年。
陈流光同志1967年出生,籍贯西宁省。专业水平:公共管理硕士、机械工程师。政治理论水平:学士学位。陈流光同志曾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
陈流光同志历任职务包括:西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西宁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海防市委书记、市国会代表团团长;政府副总理;越共中央经济部部长;越共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