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会议上,省人民议会通过了若干重要决议,包括:关于审批任务和投资项目中资产、设备采购、修缮、改造、升级及工程扩建、新建项目经费预算的权限规定;关于使用省级管理范围内国家财政经常性支出资金租赁货物、服务的规定;关于对因自然灾害、疫害受损地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支持政策;关于对因行政单位合并、调整而受影响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给予交通、住宿补助的政策;关于保障各级人民议会运作的一些支出制度规定。

其中,涉及对因行政单位合并、调整和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而受影响的省级、乡级机关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的交通、住宿补助政策,受到广大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关注和欢迎。
根据决议,从原河江省(调整前)调至宣光省行政中心(调整后)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每人每月可获得200万越盾住宿补贴、100万越盾交通补贴。
对因乡级行政中心合并而在新乡级行政中心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住宿补贴为每人每月100万越盾;交通补贴则按其合法住所至工作地点的距离核定。
该政策自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被调动至省级、乡级行政中心之日起实施,至2027年6月30日结束。此举有助于鼓励并为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者安心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确保调整后机构高效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