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德福签发第5/2025号决议,正式启动加密资产交易试点计划。该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试点期为五年,期满后将在新规出台前继续运行。
试点内容包括加密资产的公开发行与发行相关活动,以及交易市场的组织与服务提供。试点工作将遵循审慎、受控、安全、透明原则,切实保障参与组织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参与市场的组织和个人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发行与交易规范,明确加密资产使用用途,并遵守反洗钱、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及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加密资产的发行、交易及支付均以越南盾(VNĐ)计价结算,可用于交换或投资。在税收政策方面,暂参照证券交易、转让及相关经营活动的税收规定执行,直至出台单独规定。
发行主体须为在越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所发行的加密资产须基于实物资产,不得涉及证券和越南盾。根据决议,加密资产仅允许向外国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可在财政部许可的服务提供机构之间进行投资者间交易。
发行主体应至少在公开发行15日前,在服务提供机构及发行企业官方网站公布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材料。
在交易组织方面,国内投资者持有的加密资产与外国投资者可在获许可的服务机构开立账户,进行托管和买卖。国内投资者须在许可机构交易满6个月,否则将视违规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責任。
服务提供机构须为越南企业,并已注册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亿越南盾。其中机构出资比例不低于65%,且至少有两家单位出资超过35%,这些单位可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或科技企业。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股东及出资成员须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许可前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个组织或个人仅允许投资一家加密资产服务机构。
申请机构须拥有符合要求的总部与技术系统。总经理应具备2年以上金融、证券、银行、保险或基金管理经验;技术总监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企业须配备至少20名持有合法执业证书的技术与证券专业人员。信息技术系统须通过安全认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据越南区块链协会(VBA)引用Chainalysis数据显示,2023至2024年间越南区块链市场资金流入规模超1050亿美元,2023年实现利润近12亿美元。Triple-A 2024年报告显示,越南数字货币持有人口超过全国的20%。越南在Chainalysis全球加密货币接受度指数中位列前三,普及率达全球平均水平的3至4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