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越南预计可再筹集约3.7亿美元ODA资金

据越南财政部消息,在2021—2025年阶段,越南每年平均筹集8亿至10亿美元的官方发展援助(ODA)资金和优惠贷款,唯有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而大幅下降。

日本政府援建的芹苴大桥。(图片来源:越通社)
日本政府援建的芹苴大桥。(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2025年前8个月,越南已筹集近4.5亿美元的ODA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预计从现在至2025年底还可再筹集约3.7亿美元。

越南财政部指出,2025年及今后阶段,越南对外贷款需求十分巨大,用于实施一系列具有带动性、转折性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仅在2025—2027年,越南预计将筹集约2218.3万亿越盾。

为加快利用ODA资金的项目进度,越南不断完善法律框架,例如取消项目建议需呈报政府总理审批的环节,改为贷款建议并简化信息要求,以缩短从项目准备到谈判、签署国际条约或贷款协议的时间。

同时,下放投资决策及项目实施审批权限;简化使用无偿援助资金的审批程序;缩短ODA项目及优惠贷款资金安排调整手续,规定资金安排期限等同于贷款协议的拨付期限(包括延期)。此外,越南还简化公共投资项目中对资金来源的要求,只需提供捐助方的意向书或承诺文件;允许独立拨付无偿资金和转贷资金计划,而无需按比例同时拨付;补充指导在停止使用ODA或优惠贷款时的处理办法。

在招投标方面,授权政府在外国捐助方采购、招标规定不同或未在越南法律中体现的情况下,决定是否适用捐助方规定;同时缩短实施周期,通过允许在签署国际条约或贷款协议前进行预招标,来实现与捐助方程序的协调统一。

近期,政府颁布了第242/2025/NĐ-CP号议定,取代第114/2021/NĐ-CP号和第20/2023/NĐ-CP号议定,其中有若干重要创新:为国有企业使用ODA和优惠贷款建立法律框架;简化无偿ODA资金接收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私营部门也可以通过PPP项目中的国家资本参与、参与实施支持私营部门的计划或项目,或依照《公共投资法》被交付公共投资任务,从而获得ODA和优惠贷款。

第242/2025/NĐ-CP号议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新议定的出台不仅细化了今后ODA和优惠贷款的吸引、管理和使用方向,还体现了政府在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升透明度、加强问责以及提高国际资金利用效率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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