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正总理:为保障性住房发展创造最便利条件

10月24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与各部委、地方、企业就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召开会议。

范明正总理在会上致辞。(陈海 摄)
范明正总理在会上致辞。(陈海 摄)

发展保障性住房被越南党和国家确定为政治决心,是党和整个政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体现了越南制度的优越本质。近期,政府和政府总理已强力指导并部署多项保障性住房发展任务,颁布22项决议、12项指示、决定和通知,组织多场全国会议等。

政府已通过关于《2021-2030阶段为低收入群体和科技工人建设至少100万套保障性住房方案》的决议及各地方住房发展计划。其中,全国力争在2025年完成逾10万套保障性住房。

围绕加速突破、推动保障住房发展的目标,与会代表提出了多项解决方案,包括:制定遴选企业承接保障性住房开发任务的标准与指标,明确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的认定流程、程序与标准,确保公开透明、简化流程手续,方便民众和企业办理保障性住房相关业务,确保精准施策,杜绝政策投机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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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全景。(陈海 摄)

范明正总理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对代表们体现责任担当的优质建言表示欢迎与高度评价,要求建设部充分吸收与会代表的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并报请政府审议颁布。其中,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新决议必须具有突破性,能解决以往未能解决的法律障碍,规定保障性住房发展应具长期稳定性,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以便未来2-3年内保障性住房发展步入正轨。

关于决议适用范围和对象,总理明确在全国实施,鼓励符合财务、经验、实力、工期、价格等标准的企业参与,削减至少50%行政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发展提供“净地”储备,实现保障性住房发展资金来源多样化。

范明正总理要求各地方政府须按规定并承担责任,以“地方决策、地方执行、地方负责”为原则,快速、精准、简洁地办理保障性住房发展行政手续,要敢想敢为,在保障民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法律纪律得到遵守。

决议需明确规定购房手续,强化事后监管,应用共享数据库加强监管,确保开发商和购房者信息双向公开,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范围,在城乡区域同步发展保障性住房,要求每个城市开发区应包含不同住房板块(含保障性住房),共享基础设施。

范明正总理明确指出,决议应包含房地产交易平台、国家住房基金、住房数据等内容,以实现保障性住房快速可持续发展,并指示各部委依据职能任务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相关建议,由建设部牵头在5天内完成决议草案修订,报请政府审议颁布。

范明正总理指派陈红河副总理指导建设部抓紧完善草案,力争于2025年10月报请政府颁布保障性住房新决议,并强调,党已领导,政府已统一,国会已赞同,人民已支持期待,就“只议推进,不谈退缩!”(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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