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主持召开关于发展保障性住房的会议

11月11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在中央关于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要求及时整顿,加强在保障性住房审批、购买、出租及租购过程中的纪律与透明度。

越南政府总理、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越南政府总理、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主持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据越通社报道,会议上,指导委员会成员除评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外,还对住房及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全面审查,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高效发展的任务与解决方案。会议重点审查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程序、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保障性住房信贷与资金安排,以及推动项目实施中需要克服的困难与障碍;同时,对审批、交易、出租保障性住房中的不透明、投机、囤积、炒价、牟利等消极现象进行全面排查。

范明正总理在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本次会议的目标是解决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的程序与手续障碍,确保公开、透明、可持续,让群众能以最快、最便捷、最合理的方式获得住房,不被拖延、不被勒索、不被欺骗;同时,推动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促进增长与保持总体平衡作出贡献,成为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范明正总理强调,发展保障性住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和富有人文精神的政策,保障人民的居住权,实现“安居乐业”,不让任何人掉队;投资保障性住房,就是投资未来发展。

保障性住房必须具备完善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配套基础设施。无论在哪个省市,只要属于符合条件的有需求者都应能平等地获得保障性住房机会。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需要国家、企业、人民及社会共同携手。

范明正总理要求各部委、地方、企业及投资者,依照职能和权限,积极主动、高效落实房地产与住房发展任务,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要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机关研究解决。

范明正总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颁布并完善有关法律文件,同时鼓励拥有“净地”的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制定符合人民支付能力的住房方案。所有参与方都应弘扬民族精神与同胞情义,共同发展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事业,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

范明正总理还指示,要最大限度动员各类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预算、贷款资金等,用于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租购;同时,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在住房、保障性住房领域的经验,选择适合越南国情的模式。

范明正总理要求建设部、国家银行、公安部、工贸部以及各地方政府集中落实有关发展保障性住房相关任务。同时强调,要改革行政手续,立即削减繁琐程序,缩短项目审批、土地分配、建设许可的时间;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手续给予 “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范明正总理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者严格遵守购销程序,公开透明地发布项目信息,确保符合条件者能够购房,防止违规与消极现象。

范明正总理还要求新闻媒体合理安排报道时段,大力宣传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政策,以统一、广泛的方式来凝聚社会共识。各企业协会应继续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房地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市场的体制与政策,坚持“不求完美、不急躁,但不放过任何发展机遇”的精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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