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加快中部地区台风洪灾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于11月12日签署第214/CĐ-TTg号通知,要求加快统计和评估中部地区台风与洪灾造成的损失,并集中力量推进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岘港市西湖乡突击队帮助居民修复被掀翻屋顶的房屋。(图片来源:VGP)
岘港市西湖乡突击队帮助居民修复被掀翻屋顶的房屋。(图片来源:VGP)

该通知下发至河静、广治、承天顺化、岘港、广义、嘉莱、得乐等省市党委书记和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各部部长、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和国家民防指挥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指出,10月底至11月初,从河静至得乐等地连续遭受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袭击,尤其在第12号与第13号台风来袭后,承天顺化省和岘港市遭遇持续时间长、强度大的历史性暴雨洪灾,对人民生命安全、房屋、学校、重要基础设施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破坏,特别是对水产养殖业打击沉重,严重影响了民众生计、收入与生活。

近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重大,需要国家资源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政府总理要求上述各省市党委书记和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全面、准确统计救助需求,及时向尚未恢复生产、面临饥饿风险的家庭提供住房、粮食及生活必需品支持。

各地方须在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受灾户名单的核查与上报,包括房屋被毁无法恢复、贫困家庭与政策性家庭房屋受损等情况,确保国家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同时,要动员越南祖国阵线、企业及好心人士等资源,协助居民重建房屋,力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让群众能在元旦与丙午年春节前入住新居。对不宜在原地重建、必须迁移的家庭,当地政府须主动安排安全居住用地。整个过程必须公开透明,防止营私舞弊和腐败浪费行为。

此外,各地要尽快确定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的种苗、畜种及物资,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农业与环境部,以便协调相关机构从国家储备中及时调拨。

同时,要优先恢复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确保学生复课、医疗服务不中断;迅速修复供电、供水、通讯及交通、水利、堤坝等关键设施。各地方应有效利用预算预备金与中央支援资金,按照规定执行灾后救助与重建任务。

各省须在11月13日前向政府办公室、财政部、农业与环境部及相关机构提交详细损失报告和中央援助需求,以便政府总理综合审议。

政府总理责成农业与环境部指导各地同步实施灾后农业恢复措施,协调解决地方关于物资、化学品、种苗等援助请求,并于11月14日前向总理汇报落实情况。同时,要求越南国家银行研究出台优惠信贷方案,支持人民与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经营。

建设部、工贸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须依职能与地方政府协调,加快恢复教育、医疗、水电供应、通讯、交通及供排水等服务。

国防部与公安部要指挥军队、警察及其他力量继续支援民众修复房屋、学校、医疗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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