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代表团与捷克司法部代表举行工作会谈。捷方与会人员包括反腐败法律建设司司长弗朗克·米哈尔(Franek Michal)和利益冲突与反腐败司司长卡帕什·伊日(Kapas Jiří)。阮清海副部长在会上介绍了越南近年来的反腐败工作成效,强调这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的中心任务,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落实。他还指出,人民群众在监督、发现和举报腐败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效能。
米哈尔司长详细介绍了捷克的反腐败模式。他表示,捷克政府直接领导反腐败工作,司法部负责制定法律框架并运行专业咨询团队,每三年提出政策建议,并根据政府决策进行相应调整。腐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严格依照《刑法》由警察、检察院和法院独立进行,司法部不干预司法程序。
米哈尔司长强调,捷克高度重视政务透明、法律体系完善和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开放政府伙伴关系”(OGP)倡议,推动数据共享、经验交流和法律模式互鉴。此外,捷克还建立了游说行为监督机制,规范在任官员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并通过专门立法保护举报人权益,防止其遭受报复或失去工作。相关内容引起越方的浓厚兴趣。
米哈尔司长介绍,捷克对法律规定的职位实行强制财产申报制度,每年约有4万项申报信息更新至电子系统,便于监督核查。对申报不实行为,主要适用地方行政处罚,不涉及刑事责任。在礼品收受方面,公务员接收价值超过10万捷克克朗的礼品必须申报并报告。处理违规行为时注重公平和人文关怀,如未构成刑事犯罪,尽量避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
11月19日,代表团在布尔诺市与捷克最高检察院举行工作会谈。双方高度评价2017年签署的《被判刑人员移交协定》和2023年生效的《刑事司法互助协定》的实施成效。捷克最高检察院严重经济金融犯罪局局长米哈尔·菲亚拉(Michal Fiala)介绍了该院的职能运作,并分享了近期重大腐败案件的调查与起诉经验。捷方表示愿扩大与越南在经验交流、反腐败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等领域的合作。
访问期间,代表团还与越南驻捷克大使馆举行工作会议。
越共中央内政部代表团此次访问有助于巩固越南与捷克的传统友谊和战略伙伴关系,为双方今后在建设廉洁透明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深化反腐败领域合作开拓新的前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