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21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人工智能法(草案)》。
参会代表对《人工智能法》的颁布表示赞同和支持,强调这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法律,为一个在未来数十年对国家竞争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科技领域建立法律基础。在各国正在对人工智能进行大力投资的背景下,颁布《人工智能法》是非常紧迫的,以确保越南不落后,并且能够主动抓住新一轮技术浪潮带来的机遇。
芹苴市代表苏爱旺表示,该法对满足国家发展需求和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极其必要。
苏爱旺女士援引党决议中所提出的目标,如将越南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保持在东盟前三,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约20%;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水平跻身东盟前三,至少拥有五家数字技术企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并逐步掌握一些战略性技术和数字技术。
她强调,“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必须制定基于法律的规定,为落实党所设定的目标提供前提。特别是要确保符合国际和区域惯例,为融入国际社会、开展国际合作、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大力应用人工智能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广治省代表阮氏雪娥建议,应明确《人工智能法》(草案)中关于人工智能研究活动的调整范围,避免与《科技与创新法》中所规定的科学技术与创新活动重复;同时确保与《数字技术法》及本次会议提交国会审议的相关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
阮氏雪娥女士对草案中第24条关于人力资源发展的规定表示高度评价。她指出,这项规定体现国家对人工智能人力资源发展的高度重视与战略布局;同时建议补充关于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专家参与各所高等院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规定,以及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轮岗/合作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