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12月2日,在国会主席陈青敏的主持下,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大厦召开第52次会议,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税收管理法(修正案)》以及《〈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等三项法案的说明、意见接纳和梳理报告。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将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上限提高至每年5亿越盾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政府提出的一项引人注目的内容是调整个体经营户的免税营业收入标准。据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介绍,在最新草案中,政府建议将免征额从每年2亿越盾提高至每年5亿越盾。5亿越盾的标准同时也作为计算超额营业收入部分税额前的扣除基数。

预计,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12月10日上午由国会表决通过。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讨论中针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讲话时建议,需关注金条转让的征税问题,应结合黄金市场监管条件进行审慎、合理的计算,以确定法规的生效时机。

关于《税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建议,需加强税务管理中的技术应用,确保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库、风险管理、自动化处理流程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条件;他强调,必须实现更有效的管理,减少行政手续,减轻纳税人负担。

关于《〈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建议政府继续指导对法案进行审查,以确保内容与文本技术的统一性,并增强其说服力。

建议授权政府主动审批隆城机场二期工程

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就调整隆城国际机场项目投资主张事宜提出了意见。

国会副主席武鸿青在总结该议题时明确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政府关于提请国会审议调整第94/2015/QH13号决议(关于隆城国际机场投资主张)第2条第6款内容的建议,即允许“政府依据权限组织审批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需再报国会通过”,以便为尽早开展二期投资研究创造条件,节省时间与成本,加快进度并提高项目投资建设效率。

一致同意更名为《恢复与破产法》

关于《破产法修正案(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法案名称已获多数意见同意由现行《破产法》改为《恢复与破产法》,旨在强调优先恢复企业经营活动。

国会主席陈青敏明确指出,草案的目标之一是优先恢复企业经营活动;修订破产的概念和条件;应用电子诉讼程序和简化程序;规定法院管辖权、国际协调以及破产后责任费用垫付问题。因此,需要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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