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次会议上,国会审议并讨论了有关部门提交的关于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国会通过的9项专题监督决议和7项质询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内容涵盖17个具体领域。
此次监督旨在全面评估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对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国会部分专题监督与质询决议的执行情况;完善政策法律体系,提升被监督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调整指导与执行方式;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障碍;确保国会各项决议得到严格执行,提高执行决议的效果。
根据国会有关机构的审查报告,国会的民愿与监督委员会常设机构已对各领域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评估。
其中,有关建设、交通、房地产、住房、城乡规划等领域的法律体系得到审视和完善。多项旨在解决困难和障碍的措施得到落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及社会保障性住房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关于城市发展、绿色增长城市、智慧城市及气候适应性城市的规划与方案得到实施。交通项目进度加快,新材料和先进技术的应用受到重视。然而,城市基础设施及管理仍未能满足发展需求,大城市交通拥堵、内涝、环境污染等问题依然复杂。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成效未达预期;部分国家重点项目进度仍显滞后;一些地方的征地拆迁工作仍未达到要求。
组织机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保障了运作的顺畅和高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政策制度得到关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领域的法律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但机构改革仍面临障碍;受改革影响的干部安排工作进展较缓;部分社会保险法的法规性文件尚未颁布。一些地方仍未制定和实施劳动关系发展方案;青年失业率处于较高水平;从事非正规经济部门的青年人数持续增加等。
在下午的会议上,国会表决通过了《紧急状态法》。
随后,国会听取了关于以下5项内容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包括:至2035年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少数民族地区及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方针;荣市—清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方针;2026—2030年国家能源发展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修改补充国会第98/2023/QH15号决议部分条款(有关试点实施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修改补充第136/2024/QH15号决议部分条款(有关试点实施岘港市城市政府组织和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其后,国会将分组对上述内容进行讨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