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升安同志出任高平省委书记

12月3日,高平省委召开会议,宣布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

潘升安同志出任高平省委书记。(图片来源:越通社)
潘升安同志出任高平省委书记。(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12月3日,高平省委召开会议,宣布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

会上宣布了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11月28日签发的第2569-QĐNS/TW号决定:将中央各机关党委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潘升安调离原岗位,不再担任其在2020—2025年任期内参与的中央各机关党委工作,并免去其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调动并指定其参加高平省委、省委常务委员会,担任2025—2030年任期高平省委书记,并指定其参加第一军区党委工作。

潘升安同志出生于1974年,籍贯为岘港市平阳乡(原广南省升平县),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和高级政治理论水平。该同志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历任:原广南省委委员、升平县委书记、升平县人民议会主席;中央组织部地方二司副司长、司长;中央组织部内部政治保护局局长、中央内部政治保护小组常务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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