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人民委员会日前颁发了关于建立姑苏特区姑苏—陈岛海洋保护区的第4508/QĐ-UBND号决定。
姑苏—陈岛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彰显广宁省在落实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蓝色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决心。从而,为促进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并为当地居民打造可持续生计奠定了重要基础。
姑苏—陈岛海洋保护区建立后的宗旨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繁衍珍稀海洋生物种群,特别是太平洋丽龟、棱皮龟、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迁徙物种。同时,保护姑苏—陈岛独特的自然景观,为科学研究、教育并利用海洋生态系统和岛屿景观等非消耗性价值来推动生态旅游、探险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提供服务等。
姑苏—陈岛海洋保护区总面积为18414.92公顷,其中13230.5公顷为功能分区(包括严格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和服务行政区),5184.42公顷为缓冲区。
根据政府总理于2024年5月9日颁布关于批准《2021-2030年阶段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和2050年愿景》的第389/QD-TTg号决定,广宁省拥有3个海洋保护区,分别是姑苏—陈岛海洋保护区、白子龙湾海洋保护区和下龙湾海洋保护区。这些海域除了具有生态和环境价值外,也是将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祖国海洋和岛屿国防安全保护相结合的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