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规划法(修订)》和《存款保险法(修订)》

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中,12 月 10 日上午,国会以高票通过了《规划法(修订)》和《存款保险法(修订)》。

国会以高票通过了《规划法(修订)》。(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以高票通过了《规划法(修订)》。(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在第十次会议议程中,12 月 10 日上午,国会以高票通过了《规划法(修订)》和《存款保险法(修订)》。

加强规划工作中的分级与分权

在445名投票代表中,有428名赞成,占90.49%,国会通过了《规划法(修订)》草案。这是一项重要法律,用于解决长期存在的“瓶颈”,加强分级、分权,简化行政手续。

《规划法(修订)》共 6 章、58 条,并附有相关附录。

法律重点解决规划工作中的迟缓、重叠、缺乏统一等突出问题,同时新增多项内容。例如,法律完善了规划体系,并明确了“行业详细规划”的概念。规划体系包括:国家级规划(总体规划、海洋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省级规划;行业详细规划;城乡规划;特殊行政—经济单位规划。其中最重要的新变化之一是以“行业详细规划”替代原先的“具有技术、专业性质的规划”,使其真正反映该类规划的细化属性,明确层级关系,解决法律适用中的难点。

政府已对规划目录进行了精简,从78项减少至49项。

贯彻“地方决定、地方实施、地方负责”的精神,法律对审批权限作出了重大调整: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将负责批准省级规划和省级土地利用规划,而不再由政府总理批准。这既减轻中央负担,也提高地方主动性。

区域规划仍由政府总理批准,以确保区域联动,解决跨省问题。

关于行业规划,审批权限按照政府规定执行(部分规划可授权部长批准)。

法律还解决了项目与规划相符合性评估的障碍,这是第48条新增内容,用以应对实际困难。例如,在特殊、紧急公共投资项目或根据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国会、政府指示实施的项目中,可允许投资决策与规划不一致,之后再按简化程序更新规划。

法律也对规划期限与发展愿景进行了统一:规划周期为10年(从年份末位为1至末位为0),愿景为30年。这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法律规定建立全国统一的规划信息与数据库系统,为国家管理与公众、企业提供便利。规划须公开发布(涉密内容除外),确保透明。

法律预计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然而,为服务行政区划调整或增长目标,涉及国家级、区域、省级规划 2021–2030 时期的调整规定将提前自法律通过之日起生效,以赶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工作。

《规划法(修订)》有望成为顺畅的法律框架,克服现有不足,推动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对存款人的保护效能

在449名投票代表中,有448名赞成,占94.71%,国会通过了《存款保险法(修订)》草案。法律共 8 章、41 条,结构明确。

《存款保险法(修订)》包含多项重要改动,旨在提升保护存款人的效果,保障金融体系安全。

法律增强了信息公开透明度,在第16条新增规定: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除需在交易网点张贴证书副本外,还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如有)。

法律强化了存款保险机构在危机处置与信用机构支持中的角色,详细规定其可参与早期干预、特别监管及危机处理,新增机制包括: 特别贷款和购买长期债券。

法律明确国家银行在数据共享方面的责任,要求向存款保险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以履行其职能。同时也重申国家银行负责对存款保险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

法律规定,自存款保险机构的成员单位停止吸收存款或丧失支付能力之日起30天内,存款保险机构必须向存款人支付保险金。

法律通过后,政府将指示国家银行及相关机构尽快出台指导文件,使法律尽早、有效落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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