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政治体系效率的结论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近日签署了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政治体系效率的第226-KL/TW号结论。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

结论明确指出,过去,凭借全党巨大的政治决心和努力,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调整和精简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各组织机构按照同步、精简、高效运作、贴近人民、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人民的方向进行了调整。然而,除了取得的成果外,在领导、指导、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克服,例如文件发布和会议繁多,各级、各部门、各组织、各机构、各地区之间的配合不够紧密,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未达预期等。

为了及时改进和克服上述限制,中央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构、地方、单位重点领导、指导贯彻并组织实施好以下内容:

集中改革并提升文件发布工作的质量,简化发布流程,确保与所颁布的文件内容一致,修订、补充和替换内容交叉、不再适用的文件和规定,确保文件内容精简、易懂、目标明确,实现每年行政文件数量较上年减少至少15%。

每年,基于工作计划,各级党委、党组织、机构、地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组织各类会议的规划。其中,线下会议数量不超过年度会议总数的40%,线上会议数量不少于年度会议总数的60%。非真正必要或内容已有详细指导性文件的会议不予组织。在组织会议中彻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超出会议服务经费的定额,实现每年精简10%的会议数量。

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机关和团体加强协调本级、本行业、本单位的会议组织工作,避免重复、超负荷或集中于年初或年末时段。具体,省级每年组织不超过2次全省规模的会议、乡级每年组织不超过3次全乡规模的会议,特殊情况需增加全省(乡)会议的,由省(乡)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关于贯彻、普及决议、指示、重大方针的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专业、业务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部委、行业、地区需讨论的重要会议会期不超过1.5天。致会议开幕词不超过10分钟,领导会议总结讲话总时长不超过50分钟,专题发言不超过10分钟。

已分级分权的内容需得到明确评估和规范化。下级在获得分级分权后,必须自行负责组织执行任务。按一项任务仅分配一个牵头方(个人或机构、单位)负责处理的原则进行任务分配,按照明确人、明确事、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成果、明确权限等原则严格落实。上级不得违规干预下级工作,下级必须主动处理已获分级授权的权限内事务,不得推诿、回避、依赖,就规定属于其权限且非超出权限的困难、障碍之事向上级请示意见。

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地方和单位须领导并指导数字化转型工作。关注投入、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字平台,确保信息畅通与安全,实现中央到基层数据系统的一体化。大力推进在线公共服务,为民众和企业创造便利。实现95%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及公文数字化,确保100%的公文发布通过网络环境进行。

每年,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需每六个月或每季度定期向中央书记处报告本结论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文件印发数量和会议数量的精简情况,以及各组织、机关、地方、单位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化转型进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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