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结果,2025年11月1日,执法部门发现该一氧化二氮非法买卖链条由阮氏乔征(1983年生)、阮范黄贵(2003年生)和谢嘉辉(2005年生)实施,三人均居住在胡志明市。
警方认定,上述人员在一氧化二氮气瓶的采购、藏匿和交付环节中分工明确。不同于以往在酒吧、卡拉OK或休闲场所组织人员现场吸食的方式,该团伙转为零售经营,直接将气瓶送至购买者手中,并利用社交网、匿名账号及科技配送服务掩盖违法行为。
初步调查显示,自2025年7月至10月底,嫌疑人阮氏乔清大量购入一氧化二氮气瓶并组织存放、分销和转售,从中非法获利数亿越盾。嫌疑人阮范黄贵和谢嘉辉继续从其处收购并进行销售,形成封闭式非法买卖链条。
根据国会第173/2024/QH15号决议及相关法律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向人类使用为目的经营一氧化二氮被明令禁止。除工业用途外,买卖、储存和分销一氧化二氮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190条规定的“非法买卖禁售商品罪”。
近期,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多起类似案件,有效遏制非法“笑气”交易活动,保障公共健康安全。警方提醒民众,尤其是年轻人,提高警惕;发现涉及非法买卖一氧化二氮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就近公安机关举报,以便依法处理。(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