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部长陈鸿明发表了关于城市分类的决议草案的呈文。其中地一个重点是革新城市分级方法。决议草案不再像以往那样将城市紧密绑定于某个具体的行政单位,而是基于发展空间、性质、功能、作用及其在国家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来确定城市类别,这准确反映了日益明显的扩散化、多中心化和区域联动的城市化现实。
据此,国家城市体系被重新调整,从原来的6类简化为4类:特等城市、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这一简化不仅旨在简化管理,也更能清晰体现每个城市在国家及省级体系中的角色与地位。其中,首都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继续被确定为特等城市,其他中央直辖市则划归为一线城市。
内务部部长杜清平发表了关于行政单位标准的决议草案的呈文。据此,新决议草案共3章12条,是在吸收法律与司法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后修改完善的。其中一项核心内容是重新构建各类行政单位的指标体系,确保既继承现行规定,又根据新形势进行适当调整。
针对“坊”这一单位,决议草案大幅调整了人口规模标准,提高到之前的两到三倍,同时保留了最低自然面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没有规定“坊”必须与特定的城市类别挂钩,这清晰地体现了 “城市不局限于某个行政单位” 的观点,符合中央的总体方向。
此外,草案继续保留对山区、边境、海岛、遗产城市和国家旅游中心的行政单位制定特殊因素的规定。
在总结讲话中,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要求,建设部、内务部应会同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这两份决议草案,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提请国会主席于12月31日前签署颁布;两份决议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以确保统一性。
在会议上,100% 出席会议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赞成通过关于行政单位标准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和关于城市分类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同日下午的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就《规定和指导实施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法中国会监督活动细则》的决议草案进行了原则性表决,获100% 出席会议代表赞成通过。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在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规定和指导实施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法中规范性法律文件监督细则》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获100% 出席会议代表赞成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