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光忠行动”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于2026年1月1日签发第01/CĐ-TTg号电文,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全力完成“光忠行动”。

力争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光忠行动”。(图片来源:越通社)
力争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光忠行动”。(图片来源:越通社)

此前,政府总理已于2025年12月30日签发第246/CĐ-TTg号电文,部署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因近期自然灾害、风暴和洪水而受损住房的重建和修缮工作,正式启动“光忠行动”。为确保该行动按既定计划于2026年1月15日前全面完成,使人民群众在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安居乐业,并在2026年丙午年春节前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稳定生计和收入,政府总理要求:

广治、顺化、岘港、广义、嘉莱、得乐、庆和和林同等省、市党委书记和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参加领导和指挥工作,最大限度动员必要资源和力量,实行“争分夺秒”“三班四倒”“白天干不完、夜里接着干”“节假日不停工”,下定决心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为群众重建因倒塌、损毁或被洪水冲走的住房,并对“光忠行动”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向政府总理负责。

如遇超出地方职权和能力范围的困难和障碍,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须立即向政府总理以及国防部长、公安部长、农业与环境部长、财政部长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报告,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月3日。报告中须明确所需支持的具体内容、数量及支援地点,绝不允许因任何理由影响“光忠行动”的整体进度。

政府总理郑重提请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指导各级祖国阵线组织和群众团体加强宣传动员,鼓励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精神,主动克服困难,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总理同时要求国防部长和公安部长主动调动一切可用力量,支持各地方争分夺秒推进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光忠行动”既定目标。(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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