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确保越南公民、在越南领土上居住的外国人和越裔人士的户籍业务能够依法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登记。提高户籍登记的质量和比例,重点关注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的按时登记率,保障弱势群体、偏远地区民众的户籍登记权利。《计划》力争实现所有户籍业务均在电子环境中进行登记和管理,电子户籍数据库中的数据完整、准确、统一、及时更新,并能够高效连接、利用。
同时,确保每位公民都能建立个人户籍电子档案,并获得有效的户籍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特别是内容完整、统一、符合国际惯例的出生证明。
户籍登记数据得到充分、准确、及时的统计和汇总,拥有符合国际惯例的基本统计指标,并公开透明地公布,满足国家管理要求,保障组织和个人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利。户籍数据得到及时、完整的统计,死亡原因统计质量得到改善,增强户籍统计数据的可靠性、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数据"正确、完整、清洁、鲜活、统一、共享",实现数据的高效连接、共享与利用。
在出生登记方面,力争到2030年,儿童按时(按越南户籍法规规定标准)出生登记率达到98.5%。儿童出生后一年内(按国际统计标准)的出生登记率达到99%。
《计划》设定的目标是为所有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登记出生且在建档时仍存活的越南公民创建电子版出生证明;确保100%的越南公民(存活)拥有有效的出生证明。
在死亡登记方面,到2030年,力争按时(按越南户籍法规规定标准)死亡登记率达到90%,死亡后一年内(按国际统计标准)死亡登记率达到95%。在医疗机构死亡并获得死亡通知书的案例的按时死亡登记率达到100%。
《计划》实施国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计划》的落实,督促各部委、地方执行并报告执行结果,按其职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总报告结果,并就《计划》执行情况对政府总理负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