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NQ/TW号决议强调,文化既是社会的精神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生资源。实践表明,当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被置于正确位置时,决议的精神便能够以一种自然、持久的方式得以生动展现。
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民族与宗教研究所代表阮氏八认为,民间文艺的生命力源于演唱环境、利益机制以及代际传承过程的结合。与此同时,利益机制,特别是当其与社区旅游相结合时,能够为民众维持文化活动提供更多动力,而代际传承则确保了民间文艺的知识和实践得以连续不断地继承下去。
第80-NQ/TW号决议强调要将文化融入日常生活。阮氏八女士认为,文化只有在被社区直接实践,并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选择保护与弘扬方式时才能真正得以传播。在倮倮寨(Lô Lô Chải),民间文艺仍保留在各传统仪式、社区和接待游客活动中,这不仅使其成为"活态遗产",还有助于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计。
对于神霸(Thèn Pả)村的赫蒙族社群而言,在年轻劳动力外迁、传统展演空间缩小的背景下,将文化维系与社群活动、仪式和在地旅游相结合被视为适宜的方向。与此同时,通过记录、存储并在网络平台分享,正逐步构建“数字文化资源”和“数字文化空间”,进而有效支持文化连接,在社会快速变迁的背景下,为保护和弘扬文化价值作出贡献。
从研究角度看,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范文阳认为,第80号决议的核心精神在于将文化打造为发展动力,而不仅仅是保护对象。如果脱离生活,保护活动容易流于形式,难以形成持久的辐射力。反之,当文化与教育、生计、旅游及社会活动紧密相连时,文化价值将得以再生和持续发扬。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劳动力迁移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正改变着许多地方的社会结构。将文化视为一种内生资源的思路日益重要。研究并阐明文化在社区生活中的运行机制,将有助于细化第80号决议,使文化真正成为社会"粘合剂",巩固民族特色,增进社会共识,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完)